“說納入立法規劃了。”
蘇琳愣了一下問:“具體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要立一部法,專門保護舉報人。”
蘇琳握住他的手說:“老林,你這是做了一件大事。”
“不是大事。是應該做的事。”
沈明站在客廳裡,拿著那封信,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跟著林傑幹了這麼多年,知道首長的脾氣,不居功,不自誇,做了就做了,從不掛在嘴上。但這一次,他覺得首長應該被誇。
不是為他自己,是為那些舉報的人。
他們不用再怕了。至少,不用再怕成那樣。
“沈明。”
“在。”
“信影印一份,存檔。原件收好。”
“是。”
沈明拿著信去影印了。
林傑抱著孫子,在沙發上坐下。
他看著孩子那雙黑亮亮的眼睛,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舉報人陳志遠,家被砸了,老婆孩子跟著受驚,到現在還住在安全屋裡。
想起那個村醫,說“林老,您那個舉報平臺,啥時候能上”。
想起那個護士趙小禾,在地下室裡哭著說“我不籤就不給我排班”。
這些人,都怕被報復,怕被穿小鞋,怕家人受連累。
他們不是不想舉報,是不敢舉報。
現在,法工委說要立法了。
立了法,他們就不用怕了。
手機震了一下,他拿起來看,周處長髮來訊息:“林老,聽說法工委回信了。納入立法規劃。恭喜。”
林傑回覆:“不是恭喜。是責任。”
周處長髮了一個豎大拇指的表情。
事前預防,事中阻斷,事後嚴懲。
這三句話,是他想了很久才寫出來的,具體意思就是說:
。洩被會不份的他,保被會訊資的他,道知他讓要就,報舉沒還人報舉
。面外在擋險危把,介間時一第要家國,他復報擊打、他嚇恐、他脅威人有果如,中程過報舉
。家國是就,人報舉,道知人有所讓,價代出付們他讓要家國,手敢人有果如,後之報舉
。行不都條一缺,條三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