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正史》第1301章 于成龍的密折(2)

作者:洗馬·7個月前

臣以為,明珠之罪,罄竹難書,臣謹將其大端條列,分陳如下,此八罪者,環環相扣,已成國之巨蠹。

其罪一曰:矇蔽聖聰,操控票擬,使內閣淪為私門。

我皇上聖明神武,洞察萬里。

然明珠身為首輔,職在贊襄庶政,本應集思廣益,為聖上拾遺補闕。

但其不然,反將內閣視作自家之物,將票擬大權攬於一身。

凡天下各部院、各省督撫之奏章,無論軍國大事、錢糧刑名,送至內閣,必先經明珠之眼。

其心腹餘國柱、左都御史科爾坤等人,早已揣摩其意,依其好惡而擬定批覆意見。

臣聞,內閣之中,若有與明珠意見相左者,明珠或以顏色斥之,或以權勢脅之。

餘國柱更是其鷹犬,每逢會議,必先聲奪人,倡明珠之說。

若有同僚略抒己見,餘國柱則厲聲呵斥,謂之“不識大體”、“有意掣肘”。

久而久之,內閣同寅,或畏其勢而不敢言,或趨其利而樂於附從,竟至“滿朝皆為諾諾,無一士敢為諤諤”。

如此一來,本應上達天庭之百官奏議,皆經明珠一手過濾、塑造。

其所喜者,雖謬亦可;其所惡者,雖是亦非。皇上所閱之票擬,實為明珠一人之私意,而非內閣公論。

聖聰由此被矇蔽,政令由此而顛倒。

天下大事,皆決於明珠之喜怒,而不在於社稷之利弊。

此罪之大,可謂動搖國本,使皇上赫赫威權,旁落於奸臣之手。此其罪一也。

其罪二曰:植黨營私,羅織羽翼,使朝廷變為朋黨。

明珠深知孤掌難鳴,故多年來處心積慮,網羅黨羽,遍及中外。

在內,則以內閣學士餘國柱、左都御史科爾坤為心腹謀主;在外,則與原任江西巡撫、今已升任之佛倫,以及侍郎葛思泰等人遙相呼應,結為死黨。

其黨徒盤根錯節,互為聲援,已成尾大不掉之勢。

每逢部院會推、大選官員之際,吏部尚書、侍郎若非其黨人,則根本無權置喙。

明珠與其黨羽預先在私宅密議,定下人選名單。

至公推之時,其黨人則群起倡議,眾口一詞。

不明就裡者,以為是公議;稍有異議者,則被斥為“狹隘”、“妒賢”。

於是,凡得推舉者,皆為明珠之人。

臣在地方,對此感觸尤深。一省之督撫、司道,若非出自明珠門下,則動輒得咎;若為其黨人,則雖貪贓枉法,亦有恃無恐。

他們往來書信,互通聲氣,將朝廷法度視若無物。

一地之政令,不問是否合乎聖意,先問是否合乎“明相”之意。

。先為私”黨明“以卻今如,重為義大臣君以應本,上之廷朝

。上直搖扶,慶相冠彈,徒之邪;行難步寸,備,士之良忠

。也二罪其此?理之壞不有焉政朝,進人小而退子君,往以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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