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族扶我青雲志,我贈族人朱紫袍》第52章 見知府(2)

作者:江河大爺·8個月前

這字必是下了苦功的。

有天資,又能吃得下讀書練字的苦,實在難得。

王知府生出愛才之心,將此前的不滿驅散了大半。

此子如此有城府,又能利用局勢,將自己這個府臺都為他所用,若往後不走偏,假以時日必能有一番作為。

待到陳硯收筆,王知府並未有任何表示,只是讓人將他送走。

陳硯退出去,就見門口等著的衙役和那位構陷他的大人早不復此前的囂張,此時頗為焦慮。

陳硯朝幾人緩緩一笑,轉身跟著另一衙役離開。

到龍門時,已經有不少人在等著。

人群裡小聲議論:“他就是那位陳神童。”

“他不是擾亂考場嗎,怎麼還被放出來了?”

“難道他真是被衙役陷害?”

議論聲雖小,還是鑽進了陳硯的耳朵裡。

陳硯眼觀鼻,鼻觀心,裝作沒聽到。

龍門大開,陳硯踏步而出。

再往後第三場,再沒衙役守在他的號舍門口,倒是有巡邏的衙役會好奇看過來,卻也是一看就走,並不惡意。

陳硯就知道,府試這一關他過了。

至於此事背後的官吏如何處置,那就只能聽天由命了。

不過,他不介意等放榜之後再添一把火。

府試考完後,陳硯師徒三人並未離開,而是在客棧裡等放榜。

貢院裡的官員們卻是爭論不休。

夏同知認為陳硯三場文章都極好,該為案首,趙通判極力反對:“此子品行有失,必不可為案首。何況他出了號舍,所寫文章究竟是他自己作的,還是旁人作的,誰說得準。”

夏同知道:“當日我親自收他的草紙,與他在府臺大人面前所作文章一字不差,如此還不足以證明這些雄文皆產自他之手嗎?”

趙通判並不想將陳硯大鬧考場之事反覆提起,以免牽扯更多。

只是陳硯想要得案首,他是萬萬不肯的。

趙通判便指著陳硯的試帖詩道:“此子文章雖做得不錯,然試帖詩寫得全無靈氣,與他人相比差遠了,這府試也是考試帖詩的。”

大梁府試,最看重的是四書文章,其次是五經經義,再往後才是試帖詩。

按理說,陳硯的文章已經足夠得案首,可趙通判緊抓試帖詩不放,夏同知也沒話好說。

兩人爭論到這等地步,就輪到主考王知府做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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