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王巖離開家去她同學那兒住幾天,她父母是知道的。
王巖朋友很少,經常來往的就那麼一兩個女同學,她離開家,父母都以為過一段時間她消氣了自己就回來了。
只是沒想到,從此便沒了音信。
她父母找到她借住的那個同學——秦紅梅,打聽王巖去哪兒了。
秦紅梅知道王巖去了港島,可她卻說不知道,因為她清楚王巖離開家的原因。
王巖父母最後實在沒辦法了,去夜大找楊立中問王巖的去向。
楊立中知道王巖離開京城跟他姐有關,可他也不知道王巖去哪兒了。
跟他們實話實說不知道,他們不信,可又不敢逼問楊立中——他們兩口子實在是怕了小曼,也就因此作罷了。
四年時間過去了,還是沒有一點王巖的音信,漸漸地,他們也不再想女兒能不能回來的事了。
王巖的弟弟早就到了該結婚的年齡,他家這種情況找物件不容易。
好在她這個弟弟長得不錯,有人家看上他的長相了,就找媒人去他家說親。
王巖父母聽媒人說女方家庭條件好,還沒看見人家姑娘長啥樣呢,就忙不迭地說“行”。
當媒人說到女方要求男方入贅,還會給他們一千塊彩禮錢時,兩人聽到彩禮錢,眼神亮了一下,緊接著就搖頭說“不行”。
他們家就這麼一個傳宗接代的寶貝兒子,入贅到女方家裡,他們家就算是斷後了。
雖然他們對一千塊錢彩禮錢心動,但還是斷然拒絕了。
媒人離開王巖家後,仍是不死心——女方可是答應酬謝她一百塊錢,她可不想看著錢從眼皮子底下溜走。
她知道王巖弟弟上班的單位,便找到王巖弟弟,跟他說了這門需要他入贅的親事,還把對方的家庭條件和長相誇得天上有地上無。
有這麼好的親事找上門,王巖弟弟心想,行不行也得先看看啊。
見到女方,長得不醜,就是有些胖,但人家是真有錢!在“順姬冷麵店”,女方點了好幾道肉菜,王巖弟弟吃得滿嘴流油。
一頓飯就把他征服了。有好吃好喝好住的日子不要,那還想要啥?入贅,沒問題,他願意!
至於他父母不同意的事,在他這兒根本就不是事——他根本就沒敢跟父母說自己要入贅,還趁他們不在家時,偷出家裡的戶口本,跟那個女人去民政局把證領了。
領證的時候他才知道,他媳婦比他姐還大兩歲,比他大五歲。
大五歲又怎麼了?她家有錢啊!
王巖的弟弟天生就是吃軟飯的性子,到了女方家裡,他不但不受委屈,還把那一家人哄得樂呵呵的。
他父母都快被他氣瘋了——兒子就這麼“賣”出去了,一千塊錢彩禮錢也沒拿到手,因為那一千塊錢被王巖弟弟自己揣兜裡了。
王巖弟弟找了個家庭條件好的人家入贅,日子過得舒坦。
第二年,媳婦就生了個兒子,雖然不跟他姓王,但他覺得是自己的種,還叫自己爸,跟誰姓不都是他兒子?
王巖弟弟是過上幸福生活了,可他家裡卻沒得到過他一分錢幫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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