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路派出所,這時候還沒有專業的審訊室,朱愚他們趕到的時候,犯罪嫌疑人李子楠雙手被反銬在木質的靠背凳上,一臉驚恐。
“你叫什麼名字?”朱愚隨手把公文包放到辦公桌上,問道。
“李...李子楠。”
“知道為什麼抓你嗎?”
“我不知道啊......”
“上禮拜三,也就是8月12日晚上6點,你去了哪裡,都做過什麼,這麼快都忘了麼?”朱愚猛地提高了嗓音。
“我...我...我我......”
“別我我我的,你做了什麼我們都一清二楚!”這一次,朱愚重重拍了幾下桌子。
“警官,我不會要坐牢吧?”
“處罰肯定逃不掉,至於會不會坐牢,要看你老實不老實。”
“我老實,肯定老實。”李子楠彷彿一下抓到了救命稻草,迫不及待地說道,“我去了街心公園,但那個包,那個包它不是我的,雖然是我丟的,但東西不是我的,是我在全松專線上......撿......撿來的。”
“到底是怎麼來的,你說說清楚。”
“撿...真的是撿的...因為警察同志,那個包是沒人要的,當時車上人都走光了,我看那個包沒人要,我就想著,想著把它給撿回家。”
“既然想著撿回家,為什麼半道中又去了街心花園?”
“因為我好奇,著急想看看裡面是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李子楠有些不好意思地答道。
“那你看清楚了麼?”
“看...看清楚了...”
“裡面裝的是什麼?”
“手...人的...一雙手...”
“所以東西是你丟在那個亭子裡的?”
“是的。”
“是不是你踢的?”
“什麼?”
“我問,是不是你踢了那條左手手臂一腳?!”
“是...的。”
“既然東西不是你的,你為什麼要去踢那一腳?!”
“警官,我說我是不小心的,您相信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