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萬一……”
“沒有萬一。”他打斷,“證據在這兒,誰沾了,誰沒沾,得靠實據。不是靠猜。”
她沒在說話,跟著他走進村委。屋裡燈亮著,桌子上攤著那兩張殘片、財政記錄、拓印紙。陳默把三本臺賬放在中間,開啟。他翻到“林(?)”那頁,指著問號:“這個標誌,可能是後來加的。有可能是周志明自己寫的——他不確定,所以打問號。”
林曉棠抽出鋼筆,在“林”字旁寫下“侍證”二字。墨跡黑,卻沒劃掉原字。
“明天開村會。”她問。
“還不行。”陳默搖頭,“現在拿出去,只會有人說我們栽贓。得等王德發回來,讓他對筆跡,查移交記錄。還得找財政局調取原始憑證,看簽名是不是偽造。”
“可謠言還在傳。李二狗說有人跟他錢,叫他亂說。”
“那就讓他們繼續說。”陳默合上賬本,“等證據全了,一句頂一萬句。”
她看著他,忽然問:“你爸那張紙條,還帶著嗎?”
他從筆記本里取出那張泛黃的紙,放在她面前。“信人,也得讓人信,做事要實,說話要準。”他沒念出聲,只是用指尖點了點最後兩個字。
她伸手,把紙條輕輕壓在臺賬上,蓋住那個“林”字。
窗外,風把樹影颳得晃動。門縫鑽進一股涼氣,吹動紙頁。林曉棠抬手想壓,卻看見那粒夾在筆記本里的種子,芽尖微微顫了下。她沒碰它,只是把賬本合緊,用回形針鎖住邊緣。
陳默把三本臺賬裝進防水袋,塞進工具箱底層。趙鐵柱已經把箱子搬到他家庫房,鑰匙在抽屜第二個格。他記下位置,合上筆記本。封面磨得發白,邊角捲起,但夾層裡的東西一樣不少。
第二天凊晨,他去縣財政局調原始憑證。視窗人員查了系統,說“待核銷”的兩筆付款,原始審批單三年前已歸檔,現在存檔案館。他去了檔案館,報上編號。工作人員找出檔案袋,封口完好。他當面拆開,取出審批單。經辦複核欄, 周志明簽字凊晰。而在村長審批欄,簽著林村長的名字——筆跡歪斜,起筆生硬,明顯是模仿。
他拍下照片,把檔案交還。回村路上,他拐去張伯家。老人坐在院裡磨鑿子,見他來,沒抬頭。
“你認得這個簽名嗎?”陳默把照片遞過去。
張伯帶上老花鏡,眯眼看。幾秒後,他搖頭:“這不是林村長寫的。他簽字穩,這一筆一劃,像是描的。”
陳默收起手機,沒說話。
“周志明走前,找個我一次。 ”張伯忽然說,“問我認不認識外面的列印店,說要影印點東西,不能留底。”
陳默猛地抬頭:“什麼時候?”
“就他調走前兩天。我介紹了個鎮上的店,他去了,回來時包更鼓了。”
陳默站在院門口,風把袖口的灰吹散。他想起賬本上的問號,想起那名冊背面的鉛筆字,想起那張燒焦的殘片。
所有碎片,都在拼成一張完整的圖。
他回到村委,把新證據攤開:財政原始單、張伯證言、臺賬、殘片。林曉棠鑽站在桌邊,看著那張偽造的簽名,手指慢慢握緊鋼筆。
“該讓所有人看見了。”她說。
陳默點頭:“等王德發回來,開村會。”
她把臺賬翻到最後一頁, 那個“林”字還在,問號清晰。她沒動它,只在旁邊寫下“待證”二字,筆尖壓得深,墨跡滲進紙背。
陳默把所有檔案收進筆記本,夾層塞得鼓起。他站起身,走向門口。陽光照在門檻上,灰塵在光柱裡浮著。他抬腳邁過,沒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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