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滑到醬漬邊緣,停住。
林母的手還在上面,微微發抖。她翻開封面,第一頁是結婚證影印件,第二頁是離婚證。鋼印年份:一九九八年。公章清晰,婚姻登記處名稱完整。
“我和你爸,一九九七年結婚。”她說,“一九九八年,他挪用公款的事發,為了保他,我把嫁妝墊進去。可賬還不夠。他們說,除非離了婚,財產分割清楚,才能算個人行為,不連坐家屬。我簽了字,拿離婚證換他減刑兩年。”
她頓了頓,喉嚨動了下,“我不是為別人走的。我是沒法面對你。我給了錢,離了婚,可我還是你媽。我走那天,你在學校,我沒敢見你。我不敢看你的眼睛。”
桌上靜得能聽見竹林落地的聲音。
林曉棠盯著那本子,沒伸手。她想動,腿卻想釘住。腦子裡嗡嗡響,一九九八年——她才八歲。父親入獄是九九年春天 。原來早在那之前,這個家就已經沒了。
她張了張嘴,沒發出聲。
張豔低頭,手指摳著工作證邊緣。張邊緣手還放在桌上,不敢收回來。他想說點什麼,又咽了回去。
陳默彎下腰,蹲在地上。
他一片片撿碎瓷。手指小心避開鋒利的邊角,放進隨身帶的帆布包裡。袖口原來的泥痕混著果醬,變成深褐色。他沒急著擦桌子,先把大的碎片清完,再拿抹布蘸水,一點點擦桌面。
醬漬難洗,他用力擦了幾下,布面發紅。
左眉骨那道疤在側光下顯出來,淡淡的,像一道舊劃痕。他沒摸,也沒皺眉,只是低頭幹活,動作穩,一下一下,像在處理村務記錄裡的錯賬。
擦完桌面,他又擰乾抹布,搭在椅背上晾著。
沒人說話。
林母仍坐著,離婚證攤開在桌上,像一份無人認領的遺物。她沒合上,也沒收回,只是把手放在上面,彷彿怕它被人拿走。
林曉棠終於動了。她低頭看自己手,剛才攥碗太緊,掌心有道紅印。她慢慢鬆開,又握緊,再鬆開。圖鑑還在另一隻手上,封面劃痕明顯。
她沒看母親,也沒看張豔,目光落在那碗沒吃完的粥上。張邊緣買的,小米粥,浮著層油花。
“你們今天不是要開協調會嗎?”他問,聲音啞了。
“本來是打算開的,你看現在這種情況。已經取消了。”張豔輕聲答。“你們本來打算做什麼,今天我們去做什麼。”
林曉棠點頭,沒再說別的。他轉身走向廚房門口,腳步比平時慢。經過陳默身邊時,他仍蹲著,手剛從抹布上抬起。
她停了下。
“醬……還能吃嗎?”
“涼了。”他說,“我在熬一鍋。”
她嗯了聲,沒回頭,繼續走。
陳默站起身,把帆布包背好,抹布留在椅背。他看了眼桌上離婚證,沒碰,也沒說話。
林母慢慢合上本子,抱在懷裡。她想站起來,腿軟了一下,張邊緣趕緊扶住她胳膊。
“媽。”張豔突然叫了聲。
林母搖頭,“我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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