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朝貢制度其實很賺錢。
這是最讓朱由檢驚訝的地方。
後世的學者們算過一筆賬:藩屬國來朝貢,帶來的貢品不值幾個錢,大明回賜的賞賜卻是貢品價值的十倍甚至百倍。
再加上使團的食宿,路費,賞賜,大明每年在朝貢上花的銀子數以萬計。這難道不是賠本賺吆喝嗎?
錯。
賬不是這麼算的。
藩屬國來朝貢,真正的利益不在貢品和賞賜上,而在隨之而來的貿易上。
每個藩屬國的使團,都會攜帶大量的商品。
這些商品以“貢品”的名義進獻,但實際上只有一小部分是真正的貢品,大部分都是商品。
使團到了京城,除了朝貢之外,還會在大明境內進行貿易。
他們把帶來的商品賣掉,再買回大明的絲綢,瓷器,茶葉,鐵器等商品帶回國。
這一來一回,賺的錢遠遠超過貢品的價值。
而大明呢?大明透過朝貢貿易,掌握了東亞和東南亞的貿易定價權。
大明的絲綢多少錢一匹,瓷器多少錢一件,茶葉多少錢一斤,藩屬國沒有議價權,因為你不買有的是人買。
你帶來的珍珠,象牙,遼參乃至各種珍奇異寶。
大明說你值多少錢,他就值多少錢,甚至早些年都是使用大明寶鈔交易。
大明還可以透過控制朝貢使團的規模,頻次,路線,來調節貿易的流向和節奏。
說白了,朝貢制度就是大明版的“美元霸權”。
後世的美聯儲透過控制美元的發行和利率來收割全世界的財富,大明的朝廷則透過控制朝貢貿易來收割東亞和東南亞的財富。
只不過後世的金融工具更加複雜,而明朝的工具更加樸素罷了。
更重要的是,朝貢制度讓大明不需要建立龐大的常備海軍來維護海外利益。
後世的歐洲列強為了海外貿易,建立了強大的海軍,花費了鉅額軍費。
大明不需要。因為藩屬制度本身就是一種“軟實力”。
只要大明足夠強大,藩屬國自然會在貿易中偏向大明,不需要用大炮去逼他們。
當然,這套制度也有缺陷。最大的缺陷就是——它依賴於大明的強大。一旦大明衰落,藩屬國就會離心離德,甚至倒向其他勢力。
這是無可避免的,就像歷史上的清,連自有領土都被割來割去,你還能指望朝貢國什麼?
現在的情況就是這樣。
大明分裂成了南北兩個朝廷,南明佔據了江南富庶之地,離南海小國更近,海上貿易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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