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當天,我帶靈泉嫁首長》第411章 有事沒事的,別來惹我(2)

作者:萬千尋·7個月前

楊鳳:……

見兩人都不敢接話,只顧悶頭扒飯,沈薇也樂得不行。

看來不管那個時代,催婚這種事永遠都這麼有殺傷力啊,殺得她兩員大將都丟盔棄甲。

……

吃完酒席,客人們有的回家,有的留下來玩牌,沈薇則找到了杜小龍和黃芩,表示下午就要走了。

“沈教授,沒那麼忙吧,”黃芩挽留道,“再住一晚,明天走好不好?”

“我們實在要趕時間,下次吧。”沈薇道,“以後還有的是機會。”

跟黃芩一家道別後,沈薇便帶著李滄和楊鳳離開。

到了縣城,沈薇讓李滄去把小貨車開出來,然後對兩人道:“現在咱們去市區,我直接把你們送到火車站,應該還能買到車票。晚上你倆就在車站旁邊住旅館,明天一起去盛海。”

“沈教授您呢?”李滄趕緊問。

“我要把東西送回京城,然後再去盛海。”沈薇道。

“那怎麼行?”楊鳳道,“沈教授,我們跟您一起回京城,然後再一起去盛海吧。”

“是啊沈教授,”李滄道,“您一個人開這麼遠,我們也不放心。”

“要聽話。”沈薇道,“放心吧,我不會有事的。”

沈薇回京城是有很重要的事,而且還要趕在盛海舉行的廚師比賽,所以必須利用學習空間回去,這個可不能帶著他們一起。

最後還是楊鳳瞭解沈薇,便強制把李滄說服了。

到了火車站兩人下了車後,沈薇開著小貨車出了城後,就找了個稍微偏僻的地方停在路邊上休息,等到了天色完全黑透,路上也沒有行人和過往的車輛時,飛快地跟小貨車一起進入了空間。

要利用空間回京城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像上午一樣,不停地進進出出,而每一次進出大概可以前進五十米左右的距離,耗時一秒鐘左右。

但這裡距離京城差不多兩千公里,也要11個小時,而且沿途還有被別人看到的風險。

所以沈薇選擇了另一種更加快捷和保險的方法,便是透過覃雨嫣的子空間回去。

為了能儘快跟覃志一起去美國,覃雨嫣這段時間非常努力地在賣菜賺錢,而且她也不坐火車了,都是花大價錢坐飛機,這樣三天就能一個往返。

她還請了好幾個人,一邊幫忙收菜,一邊幫忙賣菜、批發,生意火爆得不行,所以已經存了不少錢。過年的時候再狂賣一波,差不多也就夠了。

所以這段時間她也沒有回家屬大院住,而是在醫院旁邊住旅店,一來不需要跟梁遠河見面,二來也方便照顧還沒出院的覃志。

今天她正好在京城,所以沈薇直接到了她住的房間外,然後飛快地來到了京城熟悉的街道。

感受到熟悉的凜冽寒風,沈薇戴上大衣的帽子,用厚實的圍巾圍住臉龐,然後朝著三元橋的方向走去。

這次想謀害她的那個外國教授,顯然也是受人指使。

雖然不知道具體是哪個國家的,但沈薇認為這並不重要。

只要是外國,特別是那些美西方國家,就算表面關係再好,嘴上說得再好聽,可打心裡都不會願意見到華夏強大,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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