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還想說什麼,鄭站長已經彎腰把那袋肉乾擱在兩隻狗中間的位置,又順手把一條舊軍毯疊好墊在旁邊:
“走吧!走吧!哥哥不留你們了!啥前回來再到哥哥這裡歇個腳!”
吉普車啟動,拐出大門上了土路,後視鏡裡那個影子越來越小,仍隱約看見他搖動的手。
幾天後,鄭站長自請處分的報告以及為林墨和他的兩條狗請功的報告批覆下來了。
批覆不長,措辭平淡,大意是槍支已經追回,案件已經告破,沒有造成進一步損失和更惡劣影響……犯罪分子被抓獲,暫不予追責。
沒有表彰,但也沒有處分。
關於林墨以及黑豹、青花的相關表現,地方軍區認為:他們已經是上過軍報的英雄,地方軍區再怎麼表彰力度也不夠,不如上報上級軍區。
事實上,徐處長和劉隊長各自的的報告寫得很精彩:無不指出自己在緝拿槍犯的過程中“打響了第一槍!”並“光榮負傷!”
但組織也不是好糊弄的,群眾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犯罪分子身上根本沒有槍傷,倒是他兩條胳膊上都是狗的牙齒印。
也就是那個時候還沒有短影片,要是有的話評論區肯定會打兩個人的臉:搶功都搶到狗上了!還要不要逼臉了?
丁秋紅這次是親眼看到了林墨的優秀。
也再次想起父親丁明遠那張臉,面上笑眯眯的,可那笑底下,藏著秤,藏著砣,藏著算計。現在她跟著林墨回來了,他又該怎麼表現?是熱情招待,還是冷眼相待?是真心實意,還是虛情假意?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這個家,她既想回,又怕回。
她想起母親李淑芬那張嘴,善變而且能說會道,能把黑的說成白的,能把死的說成活的。她能在人前誇林墨是“英雄”,也能在人後罵林墨是“泥腿子”。她能在人前哭得稀里嘩啦說“想女兒”,也能在人後嘀咕“這丫頭死心眼”。
她的嘴,是刀,是劍,能殺人不見血。
她也不知道,這次回去,母親又會說什麼。是誇林墨?還是損林墨?是催她結婚?還是讓她再等等?或者趁著這次她“自投羅網”,再給她張羅其他小夥?
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那張嘴,她怕。
她突然不敢正眼看正開車的林墨,關於他的記憶,太多太多。
他為自己、為自己的家,做了太多太多。
來靠山屯的頭一天,夜半驚魂,她求著他睡在了一個鋪上!
為了無依無靠,可能流離失所的七歲小妹,他義無反顧地陪著自己回京,想方設法把被勞動改造的父母安排到了距自己只有百餘里的黑河!他打通關節,讓他們在農場有獨立的住所、幹輕鬆的活,還找機會替他們平反昭雪、恢復工作……
可他等到了什麼?
是比背叛更可怕的背刺!
他從來沒有抱怨過,從來沒有說過自己父母一個“不”字。
自己父母(開始的時候也包括自己)一次又一次地傷害了他。
。了苦夠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