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身上……好香。 他悶聲說,嗓音沙啞帶笑,比酒好聞。
林曉耳根微熱,沒接話。她扶他到沙發邊坐下,轉身去浴室擰了熱毛巾,又倒了杯溫白水,還把先前溫著的薑茶端出來擱在茶几上。
低頭。 她拿熱毛巾要去擦他臉上的薄汗和酒漬。
手指剛碰到他下頜——
手腕被一把攥住。
張凌赫抬起眼。
那雙醉意朦朧的眼睛,此刻像是突然清明瞭一瞬,又迅速被更深更濃的情緒淹沒。他握著她的手腕,指腹摩挲著她腕骨內側那道淺淺的青筋,拇指慢慢來回蹭著,像在確認她是真實的、溫熱的、活生生在他掌心裡。
別擦。 他的聲音低下來,帶著酒意,也帶著某種壓抑了太久的東西,先聽我說。
林曉微微一怔,想抽手,你先洗臉,說完再——
林曉。 他叫她全名。
不是,不是冷淡的稱呼。
是認認真真、一字一頓的——
我愛你。
這三個字從他酒漬未乾的唇間滾出來,笨拙,滾燙,沒有任何修飾。
林曉僵住了。
張凌赫抓著她的手,把它按在自己心口。隔著襯衫布料,她能感覺到那顆心臟跳得又重又快,像要撞碎肋骨。
從高中開始,我就愛你。 他的聲音開始發顫,語句因為醉酒而有些顛三倒四,但每個字都咬得極重,高二那年……你幫我改錯題,遞水給我,說張家瑋你很棒……你忘了是吧?你肯定忘了。
他苦笑了一下,眼眶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紅了,醉意讓他藏不住情緒,那些平時被驕傲和冷漠封死的東西,一股腦全湧上來。
我減肥,我跑去學表演,我拼了命進娛樂圈,我接《歸鸞》,我籤對賭協議……我什麼都幹,就想站在你面前的時候——不是那個兩百斤的、你多看一眼都嫌丟人的胖子。
我想讓你看到我。
想讓你記得我。
想讓你……哪怕有一次,用看張家瑋的眼神看我,而不是看張凌赫,不是看你的藝人,不是看你的投資物件。
他低下頭,額頭抵在她手背上,滾燙的呼吸灑在她指縫間。
可你為什麼不記得我?
問出口時,聲音啞得像砂紙磨過,帶著連他自己都沒察覺的委屈和鼻音。
不是質問。
是十年深愛積攢下來的、終於在酒精掩護下洩露出的孩童般的不解。
你給了我整個青春,為什麼連名字都不肯記住?
。下一了撞狠狠被口心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