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林陽嘴角勾起一抹神秘的微笑,“我將此法,稱為‘三曹對案’。”
“三曹對案?”這個詞聽著頗為新穎,四人精神一振。
林陽解釋道:“譬如,戶曹與屯田曹,為‘公田’與‘軍屯’之名相爭不下。我等便不必費心去評判誰是誰非。我等只需再尋一個與此事毫不相干的部門,譬如……工造曹,來做這個‘聽證’。”
“屆時,我等便設下一席。戶曹主簿為一方,屯田曹主簿為一方,工造曹主簿居中而坐。由戶曹與屯田曹,各自陳述其理由,引經據典,互相辯駁。而工造曹的主簿,只需聽著便可。”
“待雙方辯論結束,由工造曹這位‘局外人’,來給出他的看法——他覺得哪個名字更貼切,更易於理解。而我等‘政務革新司’的人,只負責在一旁記錄,將辯論過程和最終的‘聽證’結果,原原本本地錄入卷宗。”
林陽說到這裡,停了下來,留給四人思考的時間。
院子裡,安靜得只聽得見風聲。
杜畿、滿寵、劉曄、棗淵四人,起初還只是覺得此法新奇,可越是琢磨,眼中迸發出的光芒就越是璀璨。
妙!
簡直是妙!
此法之妙,至少有三!
又能責任轉移。將裁決權,從“政務革新司”這個矛盾焦點,轉移到了一箇中立的第三方。
如此一來,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都與革新司無關,自然也就不會再有人攻訐他們偏袒或外行。
其二,以理服人。
它逼迫爭論的雙方,不能再用“祖宗之法”這種空話來搪塞,而必須拿出實實在在的道理,去說服一個完全不懂他們業務的“外行”。
這就能最大限度地擠掉名詞中的水分,讓其迴歸本質。
其三,制衡之術。
引入第三方,形成了一個臨時的權力制衡結構。
這使得任何一方都無法單獨施壓,只能依靠邏輯和道理取勝。
這簡直是陽謀,是堂堂正正的王者之道!
最關鍵的是,正如林主事所言,他們“政務革新司”真的只需要在旁邊泡壺茶,當個安靜的會議記錄員就行了!
高明!
高明的政治智慧!
“此法……此法若能推行,何愁‘正名’之事不成!我等只需制定好‘對案’的章程,便可坐觀其成!屆時,所有名詞皆是各部自行辯論、互相認可的結果,再無人能有異議!”
林陽心中暗笑。
你們還是太年輕了。
那群人,怎麼會簡單的讓我們坐觀其成?
林陽等四人感嘆完,卻是慢慢搖搖頭:“如我所言,我司新建,人輕言微,排程其他曹部恐有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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