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道菜整體火候恰到好處,肉離骨而不爛,骨帶髓而不膩,連啃噬骨頭上的殘肉都成了一種享受。
而齊元修則是愛上了那箸頭春。
所謂箸頭春,就是烤鵪鶉。
以竹箸串起的鵪鶉外皮已烤至金紅透亮,盤中則襯以鮮綠的薄荷,撒上細碎的橙皮與松子,紅綠金三色交織,讓孟琦感嘆這聽風軒的擺盤真是頗有門道。
齊元修毫不猶豫地一口咬破焦脆的外皮,酥香裹著橙皮的果香,又與鵪鶉的鮮嫩相結合,吃得他欲罷不能。其中就連胸脯肉都吸飽了醃料的精華,鹹鮮中帶著微甜,細嚼時彷彿滲出松針的清香。
當然最妙地當屬薄荷的加入,使得滲出的肉汁混了一絲薄荷的清涼,吃起來格外的獨特。
除這些菜餚以外,席間還有諸多其他菜式,均是讓人挑不出錯處。
一頓飯吃完,孟琦不禁感嘆,果然還是應該出來走走。
自己在汝縣時頗為自得,自以為廚藝已經算得上是頂尖,如今吃了這聽風軒的菜餚,才知道什麼叫做山外有山。
若是非要挑一個這頓飯的錯處,那就是太少了。
基本上每道菜只不過每人一口的分量,但好在張佔奎點的足夠多,因此這許多道菜吃下來,倒不至於讓他們無法吃飽。
張佔奎樂呵呵地給自己邀功道:“這聽風軒的菜餚好吃是好吃,可就是分量太小,上次我與佔春跟著家父來便沒有吃飽,回府後硬是又吃了一大碗麵才算吃了個八分飽。”
“因此我這次特意多點了許多菜餚,免得請你們吃飯還要叫你們餓著肚子回去。”
看著自家兄長一副大聰明的模樣,張佔春面色怪異。
怕是隻有自己這幾人來此是真正只為了吃飯吧。
在這酒樓裡用餐的,多是為了談生意或者相看之類,因此這酒樓的飯量雖少,卻沒有幾個人真是衝著為了將這飯吃完而來。
而上次自家親爹親孃叫上他們兩個人來此吃飯,實際是為了給他二人尤其張佔春相看。
當時席間除了他們二人,還有其他不少公子小姐,但自家兄長只一味低頭苦吃,當時他以為兄長是為了逃避催婚,還道這真是個好主意,因此也跟著兄長吃了起來。
至於相看的結果,自然毋庸置疑,畢竟沒有人會願意嫁給他們這樣兩個飯桶。
在此之後,張知府便再也沒有叫他們兩個人一同出席過這樣的場合了。
他當時也只以為自己兄長的腦袋終於靈光了一回,卻沒想到自家兄長竟是真的為了吃去的。
想到這裡,他不由在心裡為自己叫屈——父親總覺得自己沉迷吃食小道,但跟自己親兄長一比,他明顯懂事多了。
張佔春嘆了口氣,突然覺得自己爹孃有些可憐。
以自己兄長這副模樣,怕是隻能娶個廚娘才不會嫌棄他了。
嗯?似乎也不錯。
如果自家兄長真的娶了個廚娘,那自己豈不是可以每天去兄長那裡蹭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