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開明略微停頓,選擇著措辭:“……原告似乎初步完成了其作為權利人、且符合補償條件的舉證責任。
其訴訟請求,即要求政府履行支付補償款的法定職責,在形式上符合行政訴訟的受理條件。”
周開明的話說得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
從純法律程式角度看,宏圖公司告得“有理有據”,手續看起來是“齊全”的,法院立案程式上沒問題。
這無疑給在座的政府方面人員帶來了巨大的壓力。
李洪主任不動聲色地點點頭,目光轉向市住建局這邊:
“開明院長的介紹很客觀。那麼,住建局作為徵收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也是前期稽核的主要責任單位,你們對這件事怎麼看?
對方起訴的依據,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你們住建局前期認可其補償資格的基礎上的。
現在面臨訴訟,你們有什麼具體的應對思路和建議?”
這個問題極其尖銳,直接點明瞭住建局在此事中的核心責任和潛在風險。
會場瞬間安靜下來。
張愛民局長的臉色變得更加不自然,他下意識地瞥了一眼身旁的李致和副局長,輕輕咳嗽了一聲。
李致和副局長會意,接過話頭:
“李主任,周院長,各位領導。關於水口鎮農機修配廠的補償事宜,我們局前期確實是依據對方提供的權屬證明檔案,進行了形式稽核。
從表面證據鏈來看,當時我們認為符合徵收補償的政策框架。
現在對方提起了訴訟,進入了司法程式,我認為,我們政府方面應該秉持法治精神,積極應訴。
關鍵在於,如果我們無法在法庭上提供這樣的有效反證,那麼……”
他頓了頓,沒有把話說完,但意思不言而喻,如果拿不出過硬的反證,政府敗訴的風險很大。
他這番話,聽起來四平八穩,強調“依法應訴”、“證據說話”,但潛臺詞卻是在暗示:
如果查不出新問題,就該按原方案付款責。
王成功坐在李洪主任身邊,看似低頭記錄,但全身的感官都處於高度警覺狀態。
他清晰地捕捉到了張愛民給李致和使的那個細微的眼色。
這個細節,讓他更加確信住建局領導班子內部,至少是主要領導人,對此事的態度絕非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
李致和發言後,張愛民覺得火候差不多了,他清了清嗓子,試圖將討論引向對他有利的方向:
“李主任,周院長,致和同志的分析很有道理啊。
現在事情鬧到法院,性質就不一樣了。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謹慎應對。
我認為,當前的核心是兩點:第一,我們要尊重司法,積極準備應訴材料;
第二也是更關鍵的,我們要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