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正科,省里大佬拍我肩膀》第724章 檢查組出發,李光明再三強調(2)

作者:大荒野·1個月前

這既是蔡一真對他的信任,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個“交換”。

蔡一真為他安排更好的前程,他則需在粵省照拂蔡立新,確保老領導沒有後顧之憂。

官場之上,利益與情誼,往往如此交織。

“好,好,你有這份心,我就放心了。” 蔡一真點了點頭,神色稍緩。

又交談了幾句,楊文濤便起身告辭。

下午兩點,零陵市委市政府大院。

兩輛中巴車已經發動。

市長劉毅站在為首的中巴車旁,與前來送行的市委組織部長馮志舒低聲交代著工作。

這次前往桃花縣調查豐源礦業“12·23”較大安全生產事故,陣容可謂強大。

市長劉毅親自帶隊,成員包括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範光輝,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市長章德明,分管國土資源的副市長林偉生。

以及市政府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衛健委、市紀委監委、市委宣傳部等部門的負責人和骨幹,一行足足十八人,浩浩蕩蕩。

這陣容,既體現了市委市政府對事故的高度重視,也預示著調查的規格和力度絕不會低。

臨出發前,市委書記李光明親自來到他的辦公室,兩人關起門談了二十多分鐘。

李光明的意思很明確:事故性質嚴重,影響惡劣,必須嚴肅調查,釐清責任,該是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給死者家屬和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但同時,李光明也意味深長地強調,調查要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清“領導責任”、“主要責任”和“直接責任”。

不能搞擴大化,更不能因為一起事故就否定一個地方的整體工作和班子。

最後,李光明還看似無意地提了一句:“成功同志年輕,有衝勁,是棵好苗子,這次對他也是個深刻的教訓……調查處理,也要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度。”

這話從市委書記口中說出來,潛臺詞再清楚不過了。

李光明對王成功的賞識是眾所周知的。

他口中的“分清責任”,潛意思就是:該企業擔的直接責任讓企業擔,該部門和分管副縣長擔的主要責任讓他們擔。

至於王成功這位政府主要領導,最多就是“領導責任”,而且是“失察”之過,並非主觀故意。

再加上有縣委書記姚海生可以分擔,最後對王成功的處理,很可能就是個不痛不癢的“記過”處分。

按照《黨紀律處分條例》,記過的影響期是十二個月,期間不得晉升。

這個處罰,對一名正處於上升期的年輕縣長來說,雖然是個挫折,會延緩晉升步伐,但遠談不上傷筋動骨,更不會終結政治生命。

這顯然是李光明希望看到,並會暗中推動的結果。

劉毅坐在中巴車前排,看著窗外飛速倒退的街景,眉頭卻沒有舒展。

他當然聽懂了李光明的意思。

從內心講,他對王成功的觀感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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