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邪短篇》二百九十五章(1)

作者:主角只是作者的oc·3個月前

二叔是第二天下午回去的。

這個訊息是二叔在元宵節當天晚飯的時候宣佈的。說是宣佈,其實也沒那麼正式,就是在吃飯的過程中隨口提了一句。當時我們四個人正圍坐在院子裡的石桌旁邊,桌上的菜剛擺齊,胖子一邊往杯子裡倒酒一邊說:“二叔,您明天下午走是吧?那我明天上午把車擦擦,送您去高鐵站。”

我正在夾一塊香椿炒雞蛋,筷子頓了一下。二叔明天下午就要走了?我下意識地看了二叔一眼,他坐在石桌的主位上,面前放著半杯白酒,臉色沒什麼變化,淡淡地“嗯”了一聲,算是確認了胖子的訊息。

我本來想問一句“怎麼這麼快就走”,但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二叔來雨村也有一段日子了,他在杭州有事,在北京有事,全國各地都有事,能在這裡住這麼久已經算是很難得了。我不應該表現得太過驚訝或者不捨,那樣會讓二叔覺得他在雨村待著給我們添了麻煩——雖然他從來不覺得給別人添麻煩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我不想讓他有這種感覺。

於是我把那塊香椿炒雞蛋塞進嘴裡,嚼了兩下,點了點頭,表示我知道了。

二叔看了我一眼,那一眼很短,大概只有一秒鐘,但我在那一秒鐘裡讀出了很多東西。他在看我有沒有不高興——或者說,他在確認我對他要走這件事的反應。他看到我只是點了點頭,沒什麼特別的情緒,就收回了目光,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小哥坐在我旁邊,一直在安靜地夾菜。他聽到胖子的話之後沒有任何反應,甚至連筷子都沒停,但我注意到他夾菜的方向稍微偏了一下——本來他在夾面前那盤臘肉,聽到訊息之後筷子轉了個方向,夾了一筷子放在我碗裡。是香椿炒雞蛋。

我低頭看了一眼碗裡多出來的那塊香椿炒雞蛋,抬頭看了他一眼。他沒看我,正在專心致志地吃他自己碗裡的飯,好像剛才那個動作只是順手而為,沒有任何特殊的意思。

但我總覺得,他是在用他的方式在說——“沒事”。

胖子坐在對面,一邊倒酒一邊繼續說:“二叔,您到了北京之後,那個黎簇的事兒您多費心。那小子雖然嘴上沒把門的,但人不壞,就是缺個能管住他的人。您要是有空就順路把他從北京帶回杭州,省得他自己坐車,那小子一個人坐車指不定又出什麼么蛾子。”

二叔又“嗯”了一聲,這次比剛才的聲音大了一點,表示他聽到了並且答應了。

我聽到“黎簇”這個名字的時候,心裡動了一下。那小子自從上次從雨村回去之後,跟我聯絡得不多,偶爾發個微信,內容不外乎“吃了沒”“在幹嘛”這種毫無營養的廢話,我回了他也回,但聊不了兩句就沒了下文。我知道他不是不想聊,是不知道怎麼聊。他那個人,心裡的東西太多了,多的他都不知道該怎麼倒出來,所以就乾脆不倒了,用那些沒營養的廢話把真正想說的話都蓋住。

二叔順路把他從北京接回杭州,倒是一個不錯的安排。二叔這個人,雖然看起來冷,但對晚輩還是有耐心的——至少對我和黎簇這種跟他有淵源的晚輩有耐心。而且二叔管人的方式跟我不一樣,他不會像老媽子一樣噓寒問暖,他就是坐在那裡,該幹嘛幹嘛,但你在他旁邊坐著坐著,自己就把該說的話說了,該做的事做了。說不清楚是什麼原理,大概這就是所謂的氣場。

我把碗裡那塊香椿炒雞蛋吃了,又夾了一塊。

香椿炒雞蛋這道菜,說起來不是什麼稀罕東西,但在這個季節能吃上新鮮的香椿,那就是一件稀罕事了。香椿這東西,季節性太強了,就那麼短短一段時間,過了那個時間就老了,嚼起來像草。雨村這邊的香椿一般都是穀雨前後才冒芽,現在才二月,按道理是不該有的。但胖子在元宵集市上看到了,就毫不猶豫地買了。他說是一個老太太在賣的,說是自己家院子裡那棵香椿樹今年不知道怎麼回事,提前發了芽,芽不多,就一小把,老太太捨不得吃,拿到集市上來換幾個錢。

胖子看到那把香椿的時候眼睛都亮了,二話不說就買了下來,花了二十塊錢。老太太還送了他一把小蔥,說“小夥子你人好,這個送你”。胖子回來之後把香椿洗了又洗,焯了水,切成碎末,打了六個土雞蛋,攪得勻勻的,下油鍋一炒,香氣一下子就竄出來了,整個院子都是那種獨特的、帶著一點辛辣的清香味。

二叔吃到這盤香椿炒雞蛋的時候,難得地多夾了兩筷子。他平時吃飯都很剋制,每樣菜嘗一點,絕不會對哪道菜表現出特別的偏愛。但今天這盤香椿炒雞蛋,他夾了三次。第三次的時候胖子看到了,臉上的表情簡直可以用“受寵若驚”來形容——雖然他做的菜,但二叔多吃兩口好像是在誇他似的。

除了香椿炒雞蛋,胖子還做了幾道山裡的特色菜。一道是臘肉炒蕨菜,蕨菜是胖子前兩天從後山採的,嫩得很,掐一下就能掐出水來,焯過水之後跟臘肉一起炒,臘肉的油脂滲進蕨菜裡,蕨菜的那種獨特的滑嫩口感和臘肉的鹹香結合在一起,好吃得讓人停不下筷子。一道是清炒野芹菜,野芹菜也是在山上採的,比菜市場裡賣的芹菜細得多,味道也更衝一些,但那種衝不是難吃的那種衝,是越吃越上癮的那種。還有一道是筍乾老鴨湯,筍乾是去年冬天自己曬的,老鴨是從村裡老李家買的,燉了一整個下午,湯色奶白,上面飄著一層金黃色的油花,喝一口鮮得眉毛都要掉了。

這些菜擺在石桌上,滿滿當當的,加上元宵節必備的湯圓,整個桌子都快擺不下了。胖子還在廚房裡忙活,說要再炒一個青菜,被二叔叫住了,說“夠了,別浪費”。胖子從廚房視窗探出頭來,看了一眼桌上的菜,大概是覺得確實夠了,就關了火,端著一碗湯圓從廚房裡出來了。

他在石桌旁邊坐下來,解開圍裙,往椅子上一靠,長長地舒了一口氣,說:“開吃開吃,今晚不醉不歸。”

我說:“你又喝不了多少,還‘不醉不歸’。”

胖子瞪了我一眼:“我喝不了多少?上次在鎮上我跟老李頭喝了半斤白的,你忘了?”

“半斤白的你就吐了,還好意思說。”

“那是那天我胃不舒服,”胖子面不改色地狡辯,“今天狀態好,二叔在這兒,我得陪著喝好。二叔,您說是不是?”

二叔端起酒杯,沒說話,只是衝胖子舉了一下杯,然後抿了一口。胖子趕緊也端起杯子,咕咚喝了一大口,喝完被辣得嘶了一聲,但臉上還維持著那種“我很能喝”的表情。

小哥在旁邊默默地夾菜,吃得很慢,但一直沒有停。他今天破例喝了一點酒——不是白酒,是胖子自己釀的米酒,度數很低,甜絲絲的,喝起來像飲料。胖子給他倒了一杯,他端起來喝了兩口,然後就沒再碰了。杯子放在他右手邊,裡面的米酒還剩大半杯,在夕陽的餘暉中泛著琥珀色的光。

夕陽。

說到夕陽,元宵節傍晚的夕陽確實好看。天邊的雲被燒成了橘紅色、粉紫色、金黃色的漸變,一層一層的,像是有人用毛筆在天上暈染開了顏料。太陽從山脊線上慢慢地往下沉,每沉一點,顏色就變一點,從刺目的亮白變成溫暖的橘黃,再變成深沉的紅,最後在天邊留下一條細細的金線,然後就消失在了山的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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