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詳細地敘述古代的各種刑罰,是為了讓讀者諸君認清歷史上統治者的殘忍、冷酷,進而認識到劉恆在緹縈攔駕上書救父後,能夠思考去除酷刑是一種非常值得敬佩的行為。雖然上面講到的酷刑有些是漢王朝以後出現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才更能夠從中對比出劉恆所作所為的開明和仁慈。
漢王朝是在秦末戰亂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由於受戰亂的影響,戰爭中人員大量死亡,並且死的基本上都是青壯年,即使沒有死於戰亂,也可能成為傷殘人,或者是大量流亡他鄉。漢王朝建立之初,社會經濟凋敝,急需人丁來恢復社會經濟局面,同時也急需人丁來恢復經濟社會的發展基礎。劉恆坐上皇位後,深深地感到人丁缺乏所面臨的迥況,特別是面對匈奴的威脅,作為堂堂的大漢王朝皇帝,竟然只能低聲下氣地委屈求全,劉恆心裡為此感到很是難受和不安。坐上皇位後,劉恆很少徵調民夫參與非必要的朝廷工程,也是因為人丁太過缺乏,就是想大量徵調也難以如願,還弄得黎民百姓家家慌亂,人人不安。就是修建劉恆自己的陵墓,也只徵召了不到萬人,和始皇帝徵召十萬人修建陵墓的規模相比,簡直是不可同日而語。劉恆不是不想,他也希望把自己的陵墓修得好一些,但客觀現實不允許他這樣做。
劉恆覺得攔阻自己車駕的小女孩所說的話非常有道理,人死不能復生,人殘不能再全,在朝廷正需要人丁的時候,人為地把那些犯罪並不重的健全人弄成殘廢,並因此成為社會的累贅,完全是對社會財富的極大浪費。
想到這些,劉恆就感到坐不住,一到宣室殿,便傳令廷尉張釋之,讓他起草詔書,廢除之前的酷刑峻法。
在劉恆赦免緹縈父女無罪的第二天,就向天下頒佈詔書。詔書說:“ 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戮,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訓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用它刑代之。可以罪之輕重,非從處刑之地逃溺者,當刑定年,即可釋之。”
詔書的意思是:聽說古代有虞氏的時候,對犯法有罪的人,在他的衣冠上畫上標記,用服飾與一般人加以區別,民眾就認為這是很羞辱的事,不再去犯法。為什麼他治理得這樣好呢?如今法律有斷趾、黥面、割鼻三種肉刑,然而邪惡之事仍不能禁止,問題出在哪裡呢? 難道是我的德才淺薄,教化不彰明的原因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自己感到非常慚愧。教育引導不得法,愚民就會觸犯刑罰。《詩經》說‘開明寬厚的君主,是愛護百姓的父母’,現在人們有了過錯,還沒有教育就處之以刑罰,即使有人想改變行為向善,也無路可走了,對此,朕很是憐惜同情。刑法嚴酷到用肉刑砍斷其肢體、刻畫其肌膚,使其終身殘疾而不得安寧,這是何等痛苦和不道德的事啊!這難道是被稱為民之父母的本意嗎?所以要廢除這些肉刑,用別的懲罰來代替它;此外,還應規定犯罪的人依據罪名的輕重,只要不從服刑的地方潛逃,服刑到一定年數,就可以釋放。”
丞相張蒼、御史大夫申屠嘉根據劉恆詔書的要求,擬定出具體的律法條款,並奏請劉恆批准。張蒼和申屠嘉所擬的律法條文規定:“原來判處髡刑的,改為罰作城旦和城旦舂;原來判處黥髡刑的,改作鉗為城旦、鉗為城旦舂;原來判處劓刑的,改為笞三百;原來判處斬左腳的,改為笞五百;原來判處斬右腳以及殺人後去官府自首的,官吏因受賄、枉法、監守自盜等罪名已被處置,後來又犯應處以笞刑的,全都改為公開斬首。罪犯已被判處為城旦、城旦舂的,各自服刑到一定年數後赦免。”
劉恆很快便批准了張蒼、申屠嘉二人的奏章。 從此以後,秦王朝包括漢王朝前期形成的斷肢體、在身體上刻字等“肉刑”被廢除,同時還取消了親屬連坐的律法。
廢除肉刑後,風俗歸於篤實厚道,禁制法網寬鬆,即使有犯罪嫌疑的,也從寬發落。刑罰因此大量減少,甚至一年內全國只審判了四百多起案件,出現了停止動用刑罰的景象。
秦王朝的嚴刑峻法,使秦王朝的民眾始終處於一種顫顫驚驚的狀態,內心充滿恐懼,唯恐稍有不慎就成為刑徒。但就是這樣,秦始皇時期,秦王朝的刑徒仍多達幾百萬人。湖南龍山裡耶鎮出土的秦帝國時遷陵縣的縣衙工作記錄中,有一種叫“徒簿”的裡耶秦簡裡的一條簡文顯示,秦始皇三十二年(西元前215年),遷陵司空所轄成年男性刑徒125人,成年女性刑徒87人,共計212人。據研究,秦始皇三十五年(西元212年),遷陵縣在籍民戶大約為152戶,一戶以五口人計算,大概為760人,760人中就有212個刑徒,數量佔了遷陵人口將近四分之一。推而廣之,全國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人是刑徒,這種狀況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
長期在秦王朝嚴刑峻法的恐怖日子下生活,黎民百姓和各級官吏自然有一種生活在地獄的感覺,心裡始終壓著一塊沉重的石頭。漢王朝承襲秦王朝的律法,雖然在執行上沒有秦王朝那麼嚴厲,但那塊石頭仍然壓在黎民百姓和百官的心頭,讓人始終提心吊膽。現在皇上的這份詔書,終於使天下所有人心頭壓著的那麼塊石頭落地,人們再也不用象過去那樣惶恐不安地生活了。劉恆的這份詔書一頒佈,就得到了天下黎民百姓的交口稱讚,即便是那些已經受刑成為殘廢的人,對劉恆的這一善舉也非常感動,深深為自己之前的行為感到後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