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恆社非彼恆社。比起世紀初魔都那個翻雲覆雨的恆社,眼前這個,充其量算個不上不下、穩紮穩打的本地字號。
坐館敏哥連任多年,老成持重。在他手裡,恆社雖沒向外吞地盤,卻把旺角、佐敦、銅鑼灣幾處場子守得紋絲不動。
當年洪興如日中天時,也沒能撬動恆社的地盤,足見其根基之硬、手段之穩。
阿霆入社,並非圖什麼快意恩仇,而是學生時代的一樁舊事,在他心裡埋下了火種。
他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家裡只有母親一人撐著,還常年纏綿病榻,幹不了重活,只能推著輛舊板車,在女人街賣水果餬口。
這點微薄收入,要供一個正衝刺高考的兒子,何止是捉襟見肘?
偏偏雪上加霜——一群混混踢翻了她的攤子,藉口是“沒交陀地費”,順手還將她搡倒在地,摔得直不起腰。
那時的薛霆,血氣方剛,哪忍得住?抄起板凳就衝了上去。
結果可想而知。
雙拳難敵眾手,何況他只是個握筆寫卷子的書生,哪拼得過那些天天在街巷裡練架勢的混混?連趕來的兩個死黨,也被打得嘴角開裂、鼻血直流。
眼看著滿地荔枝龍眼被踩成爛泥,小推車也要被掀翻時,一個人影出現了。
他就是阿霆這輩子認準的貴人——恆社雙花紅棍、社團裡響噹噹的狠角色:耀文。
花名“恆字文”。
他不是碰巧路過。是阿霆的一個兄弟,邊打電話邊狂奔到附近找他,才把他請來的。
耀文一到場,混混們縱有不甘,也不敢造次,只敢咬牙啐一口,灰頭土臉地撤了。
剩下的狼藉,也是耀文帶著人手腳麻利地收拾乾淨的。
臨別時,阿霆母親顫巍巍掏出幾張皺巴巴的鈔票想謝他,耀文擺擺手,只笑著接過一個橙子,剝開便吃:“謝我?請我吃個橙子就成。”
那一幕,爽利、坦蕩、不沾半點市儈氣,深深烙進了少年心裡。
一個電話就驅車趕來,三兩句話鎮住場面,轉身又挽起袖子幫著拾掇殘局,走時連水都沒多喝一口——這對一個還在唸書的學生來說,衝擊力何其強烈。
後來,阿霆專程請耀文吃了頓飯。飯桌上,他直截了當說:“文哥,我想跟你混。”
耀文起初推辭,可看他眼神篤定、語氣發燙,終是點了頭,卻沒讓他馬上入夥,只讓他安心讀完大學。
阿霆如願考進港大後不久,母親病逝。四年學費,全是耀文默默墊付,從未提過“還”字。
這樣的恩情,換作誰,畢業後恐怕都會毫不猶豫地走進社團大門——不是為混口飯吃,而是為還一份沉甸甸的人情。
如今阿霆已是耀文手下一名響噹噹的管事,手底下攥著三間夜場,名義上是矮騾子,可擱在佐敦這片地界,甭管菜市場還是街口燒臘鋪,只要他一露面,熟人全得笑著喊聲“霆哥”。
排場確實不小。
受耀文耳濡目染,阿霆入社團後,見不得那些混混當街欺負老實人的勾當——冷飲店那回出手,正是這股脾氣使然。
換作旁的矮騾子,瞧見自家小弟圍著個獨身姑娘起鬨調笑,怕不是還要湊上前搭把手、吹聲口哨,跟著起鬨取樂。
天邊剛壓下灰藍,街兩旁商場、寫字樓的霓虹招牌次第亮起,像一串串浮在半空的彩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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