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出來的急,就是為了逮幾個小毛賊,誰能想到能在這山頭碰見狼群啊!
總不能出門抓個小偷,還把家裡頭那撅把子獵槍給揹著吧?那不是大炮打蚊子嘛!
就在這個時候,那個被捆得跟粽子似的莽子哥,忽然像瘋了似的大笑了起來。
“哈哈哈!好!來得好!都來吧!跟我同歸於盡!反正老子也不想活了,不怕死!”
“老子就是故意把狼群引過來的,你們抓著我有什麼用?還不是得給我陪葬!”
“我看你們怎麼死!有你們這麼多人給我墊背,老子值了!哈哈哈!”
莽子哥還在那塊扯著破鑼嗓子沒命地喊呢,那臉都扭曲得不成樣子了,跟個瘋狗似的。
而陳銘他們壓根就沒正眼搭理他,把他當個屁給放了,幾個人對視了一眼,眼神里不但沒有恐懼,反而冒出了興奮的光。
“哥幾個,咱都多長時間沒正兒八經地拿著刀上山打過獵了,手都癢癢了吧?”
陳銘一邊說著,一邊活動了一下脖子,那骨頭髮出咔咔的響聲,在這夜裡格外清脆。
“今兒個正好,難得的機會,咱們活動活動筋骨,熱熱身!”
“我帶刀了,這可是老夥計了,一直貼身帶著呢。”
說到這兒的時候,陳銘的手往腰後一探,穩穩當當地拽出了一把獵刀。
那獵刀在月光下泛著冷森森的寒光,刀刃上帶著一層幽幽的藍光,一看就是把好刀。
而其他人也全都紛紛從懷裡頭,或者是腰間,拔出了各自的獵刀,一時間刀光閃爍。
在月光的照耀下,明晃晃的一片,那冷兵器的質感,看著就讓人心裡頭發緊,熱血沸騰。
要知道,身為一個合格的獵人,你可以出門不帶槍,但這刀是必須得帶的,這是吃飯的傢伙。
因為帶刀方便吶,別在後腰上,塞在靴子裡,時時刻刻都不礙事,關鍵時刻卻能救命。
而且這也是每個獵人的標誌,是老祖宗傳下來的規矩,人在刀在。
他們這幫人,從十幾歲就開始跟著大人上山打獵,都已經打了小兩年的獵了。
這身上要是出門不帶把刀,那就跟出門沒穿褲子似的,渾身都不自在,心裡頭空落落的。
更何況他們早就已經養成了習慣,刻在骨子裡頭了,每天早上起來第一件事。
就是把獵刀從刀鞘裡抽出來,在磨刀石上“嚓嚓嚓”地磨上幾下,磨得能吹毛斷髮。
然後再鄭重其事地把它帶在身上,這已經成了一種儀式,一種獵人的本能。
帶這玩意不僅是防身啊,碰上啥野牲口了,手裡有把刀心裡就有底。
關鍵是,這要是遇到啥突發情況,真的在山裡頭困住了,有了這把刀,那可就好辦多了。
砍柴開路、剝皮割肉、防身殺敵,一把刀就是一條命,是獵人最忠實的夥伴。
言下之意,這幾個人啊,全都紛紛拔出了手裡的獵刀,刀刃出鞘的聲音連成一片,悅耳動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