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江清義。
母親從小就說,我和我的弟弟江遇楠,是兩個極端。
遇楠性子急,脾氣躁,看著人的時候眼神總有點疏離淡漠,像是隔著一層看不見的冰。
而我,母親總愛摸著我的頭嘆氣,說我太溫柔,太善感,看不得人受苦,連院子裡死了只鳥都能難過好半天。
父親是江家的家主,朝廷的重臣。
他看我的眼神,和看遇楠不一樣。那裡面有期待,有審視,還有一種沉甸甸的託付。
“清義,”
父親常對我說
“我們江家,世代簪纓,為魏朝效力已逾兩百年。朝廷信重我們,我們也要對得起這份信重。”
我知道他的意思。
我是長子,性情溫和,處事周全,是他心中下一任家主最合適的人選。而遇楠更適合做一把鋒利的刀,而不是執刀的人。
十七歲那年,江家履行了一樁舊約。
遇楠在家族的安排下,娶了將門程家的小姐,程千琳。
我記得那晚,遇楠來找我喝酒。月色很好,落在庭院裡剛開的梅花上。他端著酒杯,眼神里全是疲憊,還有一絲掩飾不住的厭惡。
“哥,”
他聲音很悶
“我不喜歡她。如果不是父親……我連看她一眼都不想。”
我知道。
程千琳我見過幾次,她的容貌,實在算不上好看,甚至有些粗陋。脾氣更是驕縱蠻橫,仗著家世,眼高於頂。
據說她最瞧不上的,就是那些溫婉柔順的女子,覺得那是沒出息。
而遇楠,他其實私下裡喜歡那種安安靜靜、說話細聲細氣的姑娘。
他長得極好,劍眉星目,身姿挺拔,是京城裡有名的美男子。程千琳站在他身邊,連他身邊的丫鬟都比她清秀幾分。
後來朋友們私下聚會,提起這樁婚事,都搖頭嘆息,說程千琳擰眉怪眼,實在是配不上劍眉朗目的江遇楠。
這樁強扭的姻緣,從一開始就註定了不幸。
程千琳嫁進來後,江家就沒安生過。
她自詡將門虎女,性格強勢霸道,處處都想壓人一頭,稍不順心便大吵大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