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阿姨的語氣有些複雜,像是不知道該怎麼措辭,“情況呢,我們都瞭解清楚了。
你二叔三叔和姑姑都明確表示無力撫養這四個孩子,我們正在走程式,下一步會把他們安排到市裡的兒童福利院。
福利院的條件不錯的,吃住學全包,一直到他們成年。你不用擔心。”
沐青說:“謝謝孫阿姨。那監護權的問題怎麼解決?”
“這個嘛……”孫阿姨翻了一下資料夾,“按規定,這種情況應該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但你是他們的親哥哥,如果你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話……”
“我不願意。”沐青打斷了她,語氣平靜而堅定,“孫阿姨,我今年十五歲,我自己都還在讀書,我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撫養四個弟弟妹妹。我希望走正規程式,由民政部門接管。”
孫阿姨看了他一眼,那眼神里有驚訝,有同情,也有一絲不易察覺的讚許。
她在這個崗位上幹了十幾年,見過太多因為親情綁架而把自己一輩子搭進去的年輕人,最後兩頭不落好。
她驚訝的是,這個十五歲的男孩比很多成年人還要清醒和果斷。
“好,”孫阿姨點點頭,“那我們就按這個方案推進。大概需要一到兩週的時間走完所有手續。
這期間,孩子們暫時還是住在你家裡,但每天會有社工上門,生活費由民政這邊出,你不用操心。”
沐青點點頭,正要走,又停住了。
“對了,孫阿姨,他們現在住的房子是我爸媽留下的,房產證上寫的是我爸媽的名字。我想問一下,這套房子的繼承問題怎麼處理?”
孫阿姨愣了一下,翻著資料夾又看了看:“哦,這個……你父母沒有留遺囑,按法定繼承的話,你和你的四個弟弟妹妹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各佔五分之一。
但是你們都是未成年人,房屋的處理需要監護人同意。如果你不擔任監護人,那就要等他們都成年以後才能處置。”
沐青在心裡默默算了一筆賬。縣城的房子不值多少錢,但那也是幾十萬的資產。
原主一輩子沒捨得賣那套房子,一直留著給弟弟妹妹們當個“家”的念想,結果到他四十多歲的時候,房子已經被二叔一家佔了,他連回去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
“我知道了,謝謝孫阿姨。”沐青轉身走了。
身後傳來孫阿姨跟同事打電話的聲音:“對,就是那個沐青,今天見著了,挺精神一個孩子……對,他說他不養……
我覺得這孩子想法挺明白的,你說十五歲,自己都還是個小孩,怎麼養四個?親戚們一個比一個躲得快,憑什麼都推給一個孩子?”
沐青聽著這些話,腳步沒有停頓。
他沿著縣城的主幹道往家走,路過一家書店的時候,進去買了幾本高二的數學和物理競賽輔導書。
書店老闆認識他,多看了他兩眼,欲言又止,最後還是說了句:“沐青啊,你爸媽的事,節哀。好好讀書,你爸媽在天上會高興的。”
沐青付了錢,把書放進書包裡,說:“謝謝老闆。”
他心裡想的是,原主的父母如果在天有靈,第一件應該做的事不是讓兒子替他們養四個孩子,而是自己活著回來儘自己的責任。
把自己的責任轉嫁給一個十五歲的孩子,這跟愛沒有關係,這叫自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