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遺詔開始北美建國》第11章 民心大振(1)

作者:愛吃辣條的老鵝·7個月前

兩隊監察吏處理完冤情糾紛後,並沒有乘船離開東洲。

而是奉趙王朱高燧之令,花錢僱傭村民做幫工,分別在東洲長史司丈田書吏臨時營地的基礎上,修建了陽安縣衙、金山縣衙。

營地的破木桌被工匠們劈成了新梁的楔子,牆角的茅草堆裡還留著丈田小吏們丟棄的酒壺。

張溥看著那酒壺冷哼一聲道:“這些蛀蟲竟然把公署當成了醉生夢死的地方!該殺!”

按趙王朱高燧之令,張溥暫代陽安知縣、楊豐暫代陽安縣尉,陳子龍暫代金山知縣、呂鶴暫代金山縣尉。

永樂十二年八月的陽安縣,工匠們將丈田書吏臨時營地的舊門板改制成縣衙匾額。

“這木頭倒是結實,配得上‘陽安’二字!”

門板上的黴斑被粗糙的鐵皮磨去,露出底下發黃的木紋,老木匠王師傅眯著眼用墨斗一邊彈線,一邊感慨道。

代理知縣張溥用硃筆細心的描紅“陽安”二字。

他的筆尖在“安”字的寶蓋頭處頓了頓,望著墨汁滴下,心中默想道:“王爺要的是‘安’,我得讓這陽安縣境內真的安穩!”

代理縣尉楊豐正指揮玄淵衛丈量地基,木尺在烈日照映下的陰影筆直如一條黑線。

玄淵衛小旗官李弘遠擦著額頭的汗喊道:“楊隊將,咱們測的地基堪比軍營那般方正了!”

楊豐提著木尺走過來,拍了拍李弘遠的肩膀,說道:“方正才能立得住,就像咱們玄淵衛的規矩。”

兩個縣衙成立之後,便接手了趙王府東洲長史司之前兼領的民事,如分發糧種、賒給糧食等,並花錢僱傭村民修建常平倉。

縣衙不遠處的工地。

夯土聲從早到晚不停歇,村民們挑著土筐往來穿梭。

六十多歲的老秀才李傳貴拄著一根木棍站在工地邊,看著青磚一層層往上壘,對旁邊的劉強笑道:“強子,這倉修起來,以後遇到災年,咱們就不怕餓肚子了!”

劉強望著糧倉的木樑,心裡踏實得很,接話道:“可不是嘛,張知縣是清官,有他在,定不會讓我們災年受餓!”

常平倉即歷代朝廷為了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供應官需民食而設定的糧倉。

再之後,相距千里的陽安、金山二縣相繼頒佈告示。

“允許……擊鼓鳴冤,秉公執法……懲治貪…書吏。”

縣衙告示用墨筆寫在黃麻紙上,貼在各個村口樹下的石板牆上,有識字不多的孩童踮著腳邊看邊念。

不識字的村民便圍著老秀才李傳貴,聽他逐字逐句地講。

當老秀才說到“懲治貪腐”時,人群裡爆發出一陣叫好聲。

二縣又陸續調撥糧種,幫助貧戶拓荒。

至此,東洲移民民心大振,墾田效率又進了一步。

九月初,陽安、金山二縣各村寨種植的大豆大獲豐收。

二縣縣衙皆貼出告示並派書吏走訪各村寨宣傳,平價收購各村各戶去年收穫的豆子與麥子,填充常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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