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遺詔開始北美建國》第44章 聖明的軍銜(2)

作者:愛吃辣條的老鵝·3個月前

尉官軍銜由高至低依次為雲麾上尉、致果中尉、陪戎少尉。

軍銜可以適用於募兵、義務兵、衛所兵,主要根據軍官、軍士的綜合軍事能力以及資歷來授予,綜合軍事能力與資歷越高的被授予的軍銜也就越高。

在義務兵制與募兵制的範圍之內,只有高軍銜才能擔任高軍職。

而衛所制範圍之內,所有正職只能由對應軍銜的武官擔任。

如此一來,那些勉強透過爵考,繼承爵位的勳貴,就只能在衛所擔任副職。

這樣的話,他們再想躺在祖輩功勞簿上魚肉與欺壓基層士卒就會很難,因為他們手中的權力被限制了,只是副職。

因為軍銜無法繼承,與戰功、履歷有關。

軍銜越高,說明履歷越豐富,戰功越顯赫。

朱高燧當年給予開國將士豐厚的獎勵,能世襲的高階軍職,大多數都是子孫兩代世襲指揮同知,少數是指揮僉事,並沒有任何一個是世襲指揮使。

至於世襲百戶,世襲後的百戶按慣例都是試百戶,也是副的。

他當年那麼做,就是為了今日能把軍銜體系納入衛所制之中。

朱高燧在文稿還表明了軍銜的其他作用。

其中一個最大的作用,就是用來區別上下級關係,即在相互不知道對方官職的情況下,軍銜高的是上級,軍銜低的為下級。

若在戰時,統領一支軍隊的軍事長官戰死或失蹤了,該支隊伍剩下的眾將士之中,軍銜最高的將士應當充任該支軍隊的臨時指揮官,統領其他將士繼續戰鬥或突圍。

軍銜高代表資歷老,大多數士兵會對軍銜高的將士表示順服。

在主將戰死或失蹤的緊急情況下,按軍銜高低來確定對該支隊伍的統率權,是合情合理且更能凝聚軍心的。

“父皇,你在文稿中說,以後武將所能擔任軍職的高低與軍銜有關,且按銜定職。那麼,具體是怎樣的呢?”

朱瞻堂看完文稿,有些意猶未盡。

比如軍士長擔任的具體職務中,操作手好理解,至於文職主簿、武職教頭、軍事參謀這些職務,僅從字面上理解過於空泛,而文稿中也沒寫。

“以後軍銜將會是衡量一個武將所能擔任哪種級別軍職的唯一標準!”

朱高燧先說了一句肯定句,然後問道:“你知道本朝募兵制體系下的軍制吧?”

朱瞻堂點頭道:“嗯,那是當年父皇為了組建南洋水師,參考永樂年間五軍營編制而設的水師新軍制。”

乾熙元年,朱高燧將原趙國水師拆分為西海、北海、南海三支水師,每支水師各西千人,皆由兩個衛組成。

乾熙八年,聖明的三支水師總兵力己達兩萬一千人,每支水師各七千人,皆由三個衛組成,但這時三支水師的九個衛均未滿編。

乾熙九年,朱高燧下令組建南洋水師,並頒佈了募兵制下的水師新軍制。

乾熙十一年,朱高燧下令組建西洋水師、中江水師。

乾熙十西年,朱高燧下令在中江水師之下成立彩石河艦隊、大舟河艦隊、中江艦隊、墨灣艦隊。

乾熙十九年,聖明與大明結盟,互為兄弟之國後,朱高燧下令改大東洋為太平洋,合併原西海、北海、南海三支水師為太平洋水師,改西洋水師為大西洋水師,其中太平洋水師下轄雪川海、墨州海、南聖海、孛露海西支艦隊,大西洋水師下轄光州海、東北海、青珠海(加勒比海)三支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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