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武德殿。
朱高燧正在與太子朱瞻堂商議完善兵制與軍銜的事情。
“本朝目前既有義務兵役制,還有為了建設水師施行的募兵制,以及傳統的衛所兵制。”
“朕上個月跟你說過完善義務兵役制的事,經過一個月的琢磨,朕草擬了一份關於完善兵制的文書,你先看看。”
朱高燧從御案下精鋼鑄造的保險櫃裡拿出了一份文稿,遞給了坐在龍椅旁邊的朱瞻堂。
朱瞻堂激動地接過文稿,迅速翻開,目光一下子就被文稿上的內容給吸引住了。
前文說過,聖明的義務兵不是誰想服役就能上的,體格、年齡等最低標準不達標的會被刷掉。
因此,朱高燧在文稿中從兩個角度來完善兵制。
第一,允許優秀的義務兵留在軍中繼續服役,轉為職業兵。
如此一來,義務兵役制就相當於變成了募兵制的“選拔階段”。
第二,設定軍銜,把義務兵、募兵、衛所兵全部納入這個軍銜晉升體系之中。
因為在衛所制系統中,有許多軍職是世襲的,若基層衛所兵得不到晉升,長此以往下去的話,聖明的衛所制也會廢弛!
義務兵的軍銜暫定為徒卒、材卒兩級。
新兵入伍第一年授予徒卒,徒卒服役滿一年後晉升材卒。
義務兵服役期滿後,大部分會退伍,少數表現優秀者會被選拔為軍士,從而轉為募兵制系統中的職業官兵,從而進入“三等勇級軍士→二等勇級軍士→一等勇級軍士→三等猛級軍士→二等猛級軍士→一等猛級軍士→三等軍士長→二等軍士長→一等軍士長”這一“三階九等”的軍士軍銜晉升通道。
普通軍士側重基礎專業操作、小班管理,承擔單一領域具體任務,按“三等勇級軍士→二等勇級軍士→一等勇級軍士→三等猛級軍士→二等猛級軍士”晉升,三到西年升一級,考核側重基礎履職。
勇級軍士、猛級軍士被稱為下級、中級軍士。
在義務兵制度下,由十名新兵組成一個班,設定軍銜之後,班長由勇級、猛級軍士擔任。
這兩個階層的軍士都是服役超過兩年、軍事素質過硬、經驗豐富且精力充沛的老兵。
他們是職業官兵,拿餉銀,長期服役。
軍士長聚焦技術攻堅、專業分隊統籌,可參與作戰、武器設計等方案制定,指導勇級、猛級軍士成長,按“一等猛級軍士→義務兵三等軍士長→二等軍士長→一等軍士長”晉升,六到八年升一級,待遇更高,服役最長可達二十五年。
軍士長屬於高階軍士,主要擔任昂貴且複雜武器裝備的操作手,以及文職主簿、武職教頭、軍事參謀等。
以後在火器營、水師、電報站或機械戰車隊伍中,操作昂貴、複雜武器裝備的人,就是軍士長!
這些崗位需要十多年的經驗積累,普通軍士根本玩不轉!
軍士往上的軍官軍銜,由武官散階更名而來,分為三階十等,即將官、校官、尉官三階。
將官軍銜由高到低依次為上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
校官軍銜由高至低依次為上軍校尉、中堅校尉、少師校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