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洪武遺詔開始北美建國》第5章 聖明官商貿易司制度(1)

作者:愛吃辣條的老鵝·12天前

一刻鐘後。

文成殿。

禮部侍郎樂群躬身行禮後,開始介紹聖明的避諱制度。

聖明的避諱大體遵循“國諱”、“官諱”和“家諱”三大類,其中只有“國諱”具有法律效力。

所謂“國諱”,即避帝王名諱,乃是避諱制度的核心。

得益於朱高燧的改革,聖明的“國諱”有一個很人性化的特點,那就是不避“嫌名”,即與皇帝名讀音相近的字,只避諱字形完全相同的“正諱”。

例如朱高燧的“高”是輩分,無需避諱,名“燧”,民間只需避“燧”字,而不用避“隨”、“遂”等同音字。

而且,避諱方式多為“缺筆”,即少寫一筆,或改為字形相近的字,在科舉與文書中,只要不是刻意寫錯,往往不會重罰。

此外,也無需避孔聖人名諱,雖然孔子被尊為“至聖先師”,其名“丘”在神洲大明需要避諱,但在聖明完全沒有這方面的限制。

至於官諱是下屬對上司或權貴的避諱,有時會避其名諱以示恭敬,但這主要是官場潛規則,非硬性法律。

家諱是家族內部避祖先名諱的做法,在士人階層中很常見,但法律上並無懲罰規定。

當然,除了上述幾種避諱之外,宗室子弟取名的避諱是最嚴的,因為宗室子弟的名字是皇帝賜予的,只有歸為平民籍,失去宗室身份時同步會失去皇帝賜名的特權。

在乾熙、興德年間,宗室繁衍最多三代,還不存在從宗室歸為平民的情況。

但是,到了正憲朝,聖明出現了宗室侯爵。

而按照規定,宗室侯爵除了嫡長子未來繼承宗室伯爵之外,餘子皆復歸平民。

此時聖皇朱高燧還在世,正憲帝朱祁銘為了表達宗室之間的“親親之誼”,特地下旨,准許宗室侯爵的嫡子繼續使用皇室字輩取名,除繼承人外,其餘嫡長可不上報禮部,若沒有嫡子,那就自然沒有“使用皇室字輩”的這個特權了。

景和初年,聖皇朱高燧依然還活著,景和帝朱見沛同樣為了表達“親親之誼”,也下了一道恩旨,准許宗室伯爵的嫡子使用皇室字輩取名,但僅此一次,下一代無論嫡庶都不準再用皇室字輩取名。

這也是朱厚烷與他大哥朱厚炫雖然成為了平民,卻可以按照皇室字輩起名字的原因。

至於他們的後代,就沒有使用皇室字輩的資格了。

這也算是另類的“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了。

乾熙與興德、正憲年間,朱高燧、朱瞻堂、朱祁銘父子孫三代都強調等級與皇權,特別注重樹立皇家威嚴和等級秩序,因而在涉及皇權象徵的避諱上要求較嚴。

從景和年間開始,避諱政策趨於寬鬆與務虛。

因為透過科舉制度加入官僚體系的官員越來越多,聖明開國年間的勳貴階層經過數代傳承已經大不如建國之初,文官勢力增強,相比之下,皇帝個人權威有所下降。

於是,對於避諱,朝廷多采取“上奏則議,不告不究”的態度。

不過,在涉及皇權名分的特殊政治鬥爭中,避諱會再次成為打擊政敵的工具。

太子朱厚烽之所以會想起問避諱制度,是因為他發現朱厚烷的名字與他只有一字之差。

他當時在想,若是避諱制度太嚴苛的話,那麼放眼整個聖洲天下,得有多少人為了避諱,不得不去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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