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伙人活在1980》第324章 案件的真相(1)

作者:七零小破車·5個月前

信的開頭是“愛女小芳親啟”,內容卻遠非尋常家書。

“小芳,我親愛的女兒:

當你讀到這封信的時候,爸爸可能已經不在了。

有些事,必須讓你知道,爸爸不想你一輩子活在糊塗和仇恨裡。

爸爸對不起你,更對不起你哥哥。

爸爸是個罪人,手上沾了血,好多人的血。

你後媽,她帶來的那個哥哥,還有那天在咱家打牌的那三個畜生……都是爸爸殺的。”

看到這裡,張小米的瞳孔驟然收縮!

一段幾乎被淹沒的記憶碎片猛地炸開——“325特大殺人案”!

他瞬間想起了在派出所內部通報上看過的簡要案情:兩年多前,天京市某鐵路職工宿舍發生惡性命案,五死一重傷(後不治)。

兇手手段極其兇殘,疑似退役軍人,作案後攜年幼女兒潛逃,被列為公安部A級通緝犯!

通報上那張略顯模糊的照片,與眼前這張瘦削、絕望而平靜的臉,嚴絲合縫地對上了!

馬大鵬的聲音幽幽響起,像在講述別人的故事,卻字字血淚:

“我叫馬大鵬,天京人,以前是XX軍XX師偵察連的兵。”

“79年,在南邊(指對越自衛反擊戰)立過功,拿過二等功勳章。”

他下意識挺了挺早已佝僂的脊背,那一瞬,依稀能看出當年鐵血軍人的影子。

“部隊想留我,可我那口子(指原配妻子)病了,是癌症,家裡沒人照看,我就打了轉業報告……”

“可是孩子他媽依舊是沒熬過第二年,她走了,留下倆孩子,小軍和小芳。”

“轉業進了鐵路,跑車,當乘警。時間沒個準,倆孩子沒人管。”

“單位同事好心,介紹了服務公司一個姓陳的女人,離婚的,帶個男孩。頭一年,還行,像個家。”

馬大鵬的眼神空洞起來,陷入了痛苦的回憶:“我錯了……那女人是個賭鬼,無底洞。”

“我常年不在家,她把我的工資全攥在手裡,家也不管,班也不上,整天跟她那些牌友鬼混。”

“最初我發現小軍和小芳……他們身上的傷,我以為只是孩子皮,後媽管得嚴。後來才知道……”

他的聲音開始顫抖,拳頭捏得指節發白:“那女人賭瘋了,輸了錢,家裡值點錢的東西都抵出去了。”

“後來……後來她竟然用身子抵債!就當著……當著孩子的面胡搞!”

“那天,他們又聚在家裡賭,輸了錢,心情不好,嫌飯沒做好……小芳去端菜慢了點。”

“那女人抄起擀麵杖就打……小軍才十歲啊,他撲上去護著妹妹……那三個畜生,還有那女人的野種兒子,他們……他們一起動手……”

馬大鵬閉上眼,兩行渾濁的淚水滾落,砸在桌面上:

”……裡肺進了斷骨肋。來過救沒,院醫送軍小,我訴告居鄰……來回車跑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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