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光落在林小雨臉上,話筒還握在手裡。她沒有說話,先按下了播放鍵。
展廳裡響起錄音。那個女孩的聲音很輕,但每個字都聽得清楚:“你的論壇,讓我敢寫自己的故事,敢展示自己的才華。”
臺下有人抬頭,有人停下腳步。一個男生站在角落,書包側袋鼓著,裡面是揉皺的紙。他本來想走,現在停住了。
錄音結束,林小雨開口:“剛才那個聲音,是我三年前的樣子。我也覺得沒人會聽我說話。可只要寫下第一個字,你就已經在被聽見的路上。”
她走下講臺,朝那名男生走去。其他人看著她,沒人出聲。
她走到男生面前,站定。“要不要試試?不一定要獲獎,也不用署名。但如果你不寫,這個世界就真的少了一個聲音。”
男生低頭,手指動了動,終於從書包裡抽出一張紙。紙角全是摺痕,上面寫著三個字:《我想說》。
林小雨接過來看了一眼,點頭。“明天交給我,放我辦公室門口就行。”
男生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第二天上午,林小雨的辦公室門口多了幾份手寫稿。有的裝在信封裡,有的直接用夾子夾著。下午放學前,又有兩份貼在門縫上。
第三天,走廊公告欄出現一張新通知:駐校作家寫作課開班,每週三下午第四節,地點在舊圖書館二層活動室。自願參加,不限年級。
第一節課來了十二個人。有人帶了筆記本,有人只拿了張白紙。林小雨沒講課,先放了一張照片在投影上。
照片裡是個背影,靠在圖書館角落的窗邊,低頭寫字。光線照在桌角,一本翻開的本子上寫著密密麻麻的字。
“這是我高三的時候。”她說,“那時候我覺得寫這些東西沒用,考試也不加分。但我爸生病那年,每天晚上回家,我都得寫點什麼才能睡著。”
教室裡很安靜。
“後來我發現,不是文字有用沒用,而是我需要它。就像有人跑步解壓,有人聽歌發呆,我靠寫東西活下來。”
有個女生舉手:“可我爸說高考不考這個,寫了浪費時間。”
林小雨看著她。“那你告訴我,你現在坐在這裡,是不是也在浪費時間?”
女生愣住。
“你沒浪費。因為你心裡有話沒說出口。我知道。”
她開啟電腦,調出一份文件。“下週作業:寫一篇《我沒說過的話》。可以匿名交。我不評分,只回一句話。”
一週後,辦公桌上堆滿了稿件。
有人寫父母離婚後自己一個人住;有人寫喜歡同桌卻不敢靠近;有人寫想學畫畫,家裡非要他考師範。每一篇末尾,林小雨都用手寫了一句回覆。
“謝謝你告訴我。”
“你不是孤單的。”
“你說的這些,我都懂。”
兩週過去,投稿的人變少了。有人開始問:“是不是隻有寫特別慘的事才會被注意到?”
林小雨知道他們在擔心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