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寫的不是故事,是我們的青春》第170章 林小雨的“駐校作家”影響(2)

作者:作者洛小貝·7個月前

她組織了一場閱讀會。全班圍坐一圈,每人拿一份匿名稿,輪流讀出來。不評價,不討論,只聽。

讀到一篇《買藥》,內容是一個學生每天放學去藥店幫媽媽拿降壓藥,路上經過一家蛋糕店,聞到香味就會站一會兒。他寫:“我不是想吃,就是想記住這種味道,怕以後再也聞不到。”

唸完之後,沒人說話。有人低頭擦眼睛。

林小雨說:“我們不是要寫多厲害的故事。我們只是要把自己活過的痕跡留下來。普通人的日常,就是最動人的史詩。”

三個月後,校園文學社接到電話。市青少年文學雜誌要辦一期特輯,邀請三名學生供稿。

其中一人是當初交《我想說》的男生。他的作品標題是《路燈下的對話》,講的是每天晚上等父親下班時,在街口和修車攤大叔聊天的事。

編輯採訪他,問他為什麼開始寫作。

他說:“林學姐告訴我,每個人都有值得被記錄的生活。我只是把我的那一部分寫了出來。”

雜誌出版那天,林小雨在論壇發了一張圖。是教室黑板的照片,上面寫著一行字:“今天我寫了五百字,沒刪。”

配文是:“最好的影響,是讓學生敢寫,敢表達,敢成為不一樣的自己。”

底下很快有了回覆。

有人說:“我昨天第一次把日記發出去,收到了三條留言。”

有人說:“我同桌開始寫小說了,每晚寫一章,用手機記。”

還有人說:“我現在不怕寫不好了,因為我知道,寫本身就是意義。”

李老師路過辦公室,看見她在整理學生稿件。

“沒想到你能堅持這麼久。”他說。

林小雨抬頭。“我也以為只能撐幾周。但看到他們寫的那些話,我就覺得不能停。”

“王老師昨天跟我說,下學期準備把寫作課納入選修體系。”李老師靠在門框上,“他說,有些變化,是從一個字開始的。”

林小雨笑了笑,繼續翻看手裡的稿紙。

傍晚,她走在教學樓走廊,手裡拿著那份《我想說》的影印件。夕陽透過玻璃照進來,紙頁邊緣泛著光。她把它放進隨身的本子裡。

手機震動了一下。論壇後臺提示有一條新投稿,標題是:“我是第二個敢寫的。”

她點開,是一篇短文。作者說上週鼓起勇氣提交了自己的第一篇故事,昨天收到她的回信,只有五個字:“謝謝你告訴我。”

文章最後寫道:“原來真的有人在聽。”

林小雨合上手機,抬頭看向教室方向。燈還亮著,幾個學生圍在桌邊,低頭修改稿子。有人在讀,有人在改,筆尖劃過紙面的聲音清晰可聞。

她沒有進去。

轉身走向辦公室,開啟明日教案的文件。游標閃爍,她輸入第一行字:

“寫作不是為了被誰認可,是為了讓那個不敢說話的自己,終於能被人聽見。”

窗外傳來鈴聲,晚自習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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