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陳默選擇“移動販售”模式的瞬間,便利店的大門上,浮現出一個淡淡的、只有他能看見的漩渦光門。那光門不是開的,不是裂的,不是任何一種“門”該有的樣子。它像是一個漩渦,在水面上緩緩轉動,把周圍的光吸進去,把周圍的空氣吸進去,把周圍的一切都吸進去。門還是那扇門,玻璃的,透明的,貼著“天道便利店”的字樣。但那層光,那層漩渦,那層只有他能看到的東西,貼在上面,像是一層膜,像是一層皮,像是一層正在呼吸的、活的東西。它在那裡,在等他。等他走進去,等他跨過去,等他離開這個安全的殼。
他深吸一口氣,將三件商品——一張尋人啟事、一顆藥丸和一面鏡子——小心翼翼地放進一個普通的外賣配送箱裡。那個箱子是他從角落裡翻出來的,是某個外賣平臺的標準款,方方正正的,保溫的,外面套著藍色的防水布。箱子很舊了,邊角磨破了,拉鍊頭也掉了,用一根紅色的繩子繫著代替。他把它洗乾淨了,擦乾了,把三件商品放進去,拉上拉鍊,繫好繩子。然後他提起箱子,感覺到它的重量。不是物理上的重,是那種“這裡面裝著很重要的東西”的重。三件商品,三件武器。他要帶著它們,走出這家店,走進那個世界。
然後,他一步踏出。不是“踏”,是“邁”。像邁過一道門檻,像邁過一條河,像邁過一個世界的邊界。他的左腳先邁出去,踩在外面的地面上。水泥的,硬的,涼的。他的右腳跟著邁出去,離開了便利店的地板。木頭的,軟的,溫的。兩個腳踩在兩種不同的地面上,中間隔著那扇門,那層膜,那個正在緩緩轉動的漩渦。他站在門外,回頭看了一眼。便利店還在那裡,燈還亮著,貨架還擺著,收銀臺還立著。但它看起來不一樣了,它看起來像是一個盒子,一個箱子,一個被留在他身後的、安全的、溫暖的、再也不會讓他感到害怕的地方。不是“再也不會”,是“暫時不會”。他會回來的,帶著那三件商品,帶著那個男人,帶著那些被他救回來的孩子。他會回來的。
嗡——世界的感覺,瞬間變了。
那聲音不是從外面傳來的,是從他身體裡響起的。是那種“有什麼東西在振動”的聲音,是那種“有什麼東西在變化”的聲音,是那種“你不再是之前的你了”的聲音。他的骨頭在響,他的血在流,他的心臟在跳,但都不是之前的那種節奏了。它們換了一種節奏,一種更快的、更急的、更緊張的節奏。像是在準備,像是在備戰,像是在告訴他,接下來的路,不好走。
不再有那種被便利店法則包裹著的、絕對安全的溫暖感。那溫暖不是溫度,是感覺。是那種“你在這裡就沒事”的感覺,是那種“沒有人能傷害你”的感覺,是那種“你是安全的”的感覺。它一直在,在他開店的每一天,每一個小時,每一分鐘。他習慣了它,依賴了它,以為它永遠都在。但它不在了。在他邁出那扇門的那一刻,它就不在了。他把它留在了店裡,留在那個安全的殼裡,留在那個他再也不能帶在身上的地方。
風是冷的,帶著城市夜晚特有的尾氣味道。不是“冷的”,是“涼的”。是那種深秋的、入夜的、太陽下山之後的涼。它吹在他臉上,吹在他手上,吹在他脖子上,吹進他的領口裡。他縮了縮脖子,但沒有躲。他要習慣,習慣外面的風,習慣外面的溫度,習慣外面的世界。那風裡有味道,有汽車的尾氣味,有路邊的燒烤味,有垃圾桶的腐臭味,有下水道的潮溼味。那是城市的味道,是人間的味道,是他已經很久沒有認真聞過的味道。
遠處傳來的鳴笛聲,也變得刺耳而真實。不是“刺耳”,是“響”。是那種穿透力很強的、能讓人從夢裡驚醒的響。它在遠處響著,一聲接一聲,不急不緩,像是在催,像是在罵,像是在說“讓開讓開讓我過去”。他以前在店裡也聽到過,但那聲音被門擋住了,被牆擋住了,被那層“絕對安全”的薄膜擋住了。傳到他的耳朵裡時,已經變成了悶悶的、遠遠的、像是另一個世界的聲音。現在不是了,現在是直接的、赤裸的、不加任何過濾的聲音。它就在那裡,在街上,在車流裡,在他的耳朵裡。
他第一次,以一個“攜帶規則的凡人”的身份,站在了這片危機四伏的狩獵場上。不是“凡人”,是“獵人”。他不再是被動的、等待的、躲在殼裡的店主了。他是主動的、出擊的、拿著武器的獵人。他要走進獵場,找到獵物,然後開槍。不是“開槍”,是“交易”。用他的規則,用他的方式,用他的武器。獵物不是那些動物,是那些吃人的人。獵場不是森林,是這座城市,是那棟大樓,是那個慾望交易所。
他不再是世界的觀察者,而是持刀的入局者。不是“入局者”,是“破局者”。他要破掉那個局,那個以掠奪、轉移、販賣他人命運為生的局。他要用他的規則,替代他們的規則;用他的店,替代他們的店;用他的交易,替代他們的交易。不是“替代”,是“毀滅”。毀掉那個臺子,毀掉那個瓶子,毀掉那些笑著競拍的權貴。不是“毀掉”,是“審判”。讓他們看到自己真正的樣子,讓他們怕,讓他們逃,讓他們再也不敢。
陳默沒有打車,而是騎上了一輛共享單車,熟練地融入夜色之中。那單車是藍色的,車筐裡還放著上一任騎手留下的半瓶礦泉水。他掃了碼,騎上去,蹬了兩下,然後就在車流裡穿行。他騎得不快,不快不慢,剛好比走路快一點,剛好比跑步慢一點。他不需要快,他有時間,他有計劃,他有他要做的事。他騎在非機動車道上,左邊是汽車,右邊是行人,前面是紅燈,後面是車燈。他是其中的一員,是這座城市夜晚的一部分,是那些騎著單車、送著外賣、趕著回家的人中的一個。沒有人會注意他,沒有人會認出他,沒有人會知道他的箱子裡裝著什麼。
他沒有直接前往環球金融中心,而是在靠近那片區域的一個老舊居民區停了下來。他需要找一個人,一個和他一樣、正在尋找自己兒子的人。那個人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不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不是憑空出現的。他就在這裡,在這個城市的某個角落,在某個他應該能找到的地方。陳默要找到他,要用【真實之眼尋人啟事】找到他,然後給他力量,讓他自己去救他的兒子。
他從外賣箱裡,取出了那張【真實之眼尋人啟事】。那張紙很薄,很輕,像是一陣風就能吹走。它被疊得整整齊齊,放在外賣箱的最上面,壓著那顆藥丸和那面鏡子。陳默把它拿出來,攤在手心裡,感覺到它的溫度。不是冷的,不是熱的,是那種“剛剛好”的溫度。像是有人在等他,像是有人知道他要來,像是有人已經準備好了。
他沒有貼在牆上,而是將其平攤在手心。“目標,”他低聲說,“五十年前陽壽的‘原材料’提供者,他的家人。”他的聲音很低,低到只有他自己能聽到,低到像是一陣風吹過,低到像是在和那張紙說話。那張紙聽到了,它開始回應。
尋人啟事上的空白紙張,開始像被無形的筆書寫一樣,浮現出淡淡的墨跡。不是“浮現”,是“長”。那些墨跡從紙的纖維里長出來,從白的底色裡滲出來,從無到有,從淡到濃,從模糊到清晰。它們不是字,是線。不是線,是箭頭。一個細細的、指向性的箭頭,從紙的中央長出來,指向紙的邊緣,指向他的手掌,指向他的前方。
文字沒有組成姓名或地址,而是化作了一根纖細的、指向性的箭頭。箭頭穿過街道,越過天橋,最終,指向了不遠處一個公園的長椅。不是“指向”,是“告訴”。告訴他在哪裡,告訴他怎麼走,告訴他那個人就在那裡。他抬起頭,順著箭頭的方向看過去。公園的長椅,在路燈下,在樹影裡,在一個人的屁股底下。
一個男人正頹然地坐在那裡,手裡攥著一疊粗糙的尋人啟事傳單,雙眼無神,面容憔悴。那傳單是A4紙列印的,黑白的,上面有一個孩子的照片,和一個電話號碼。傳單被攥得很緊,邊緣都皺了,像是攥了很多天,像是在攥著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他的眼睛是紅的,是那種哭過太多次、已經哭不出來的紅。他的臉上有胡茬,有眼袋,有皺紋。他不大,看起來四十不到,但他老了,老得像六十。
他的臉上,寫滿了屬於中年人的疲憊、焦慮,以及……一種兒子憑空消失後,被掏空了靈魂的絕望。不是“掏空”,是“挖”。有什麼東西把他的靈魂從他身體裡挖走了,留下一個空殼,一個只會呼吸、只會吃飯、只會坐在長椅上發呆的空殼。那個東西叫“失蹤”,叫“找不到”,叫“無能為力”。他找了很久,找了所有能找的地方,問了所有能問的人,貼了所有能貼的傳單。沒有人知道,沒有人見過,沒有人能幫他。他的兒子,他的孩子,他的一切,就這樣消失了,像一滴水消失在河裡,像一陣風消失在天空裡,像從來沒有存在過一樣。
他就是那個被掠奪了五十年人生的孩子的父親。一個,還在用最笨拙、最原始的方法,尋找自己世界的普通人。不是“世界”,是“兒子”。他的兒子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全部,他的命。兒子沒了,世界就塌了,全部就空了,命就沒了。他坐在這裡,不是在等,是在坐。坐著,坐著,坐著。他不知道自己在等什麼,不知道自己在坐什麼,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他只能坐在這裡,拿著那些傳單,看著那張照片,想著那個孩子。
陳默提著外賣箱,緩緩走到他面前。他走得不快,不快不慢,剛好比散步快一點,剛好比跑步慢一點。他的影子被路燈拉得很長,投在地上,投在長椅上,投在那個男人的身上。男人沒有抬頭,沒有看他,沒有任何反應。他只是坐在那裡,攥著傳單,盯著地面。也許他在看螞蟻,也許他在看裂縫,也許他什麼都沒有在看。
“先生,”他開口,聲音平靜,“你在找你的兒子嗎?”
男人猛地抬頭,眼中閃過一絲警惕,但更多的是抓住救命稻草般的希冀。那警惕是本能,是一個被生活折磨太久的人對任何靠近的人的本能反應。那希冀是殘存的,是微弱的,是快要熄滅的,但還在。他盯著陳默,盯著這個突然出現的、提著外賣箱的年輕人,盯著他的臉,他的眼睛,他的嘴。他在判斷,判斷他是不是騙子,判斷他是不是壞人,判斷他是不是那些在網上看到他的傳單、打電話來騙他錢的人。他見過太多騙子了,他不再相信任何人了。
“你……你有我兒子的訊息?”他的聲音是沙的,是啞的,是那種“很久沒有說話”的沙啞。他的喉嚨裡有痰,有沙子,有淚。他嚥了一下,嚥下去了。
陳默沒有回答,而是從外賣箱裡,取出了那顆用蠟紙包裹的【霸王大力丸】。蠟紙是黃色的,油性的,包得很緊,把藥丸裹成一個圓圓的、小小的球。他把它拿出來,放在手心裡,遞到男人面前。藥丸不大,比一顆花生米大一點,比一顆葡萄小一點。它不發光,不發熱,沒有任何異象。它就是一顆普通的、被蠟紙包裹的藥丸。但它不是。
“我這裡有一件商品,它可以給你力量。一種能讓你踏平一切阻礙,找到你兒子的力量。”
男人的希望,瞬間化為憤怒和失望。他以為遇到了騙子。不是“以為”,是“知道”。他知道,他知道這又是一個騙子,又是一個想騙他錢的人。他見過太多這樣的騙子了,他們在電話裡說“我知道你兒子在哪裡,你先給我打五千塊錢”,他們在網上說“我能幫你找到兒子,你先加我微信”,他們在他貼傳單的地方說“我見過你兒子,你先請我吃頓飯”。他們都是騙子,都是壞人,都是吃人血饅頭的人。他恨他們,恨得要死。但他沒有辦法,他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一次又一次地被騙,一次又一次地失望。
“滾!我沒心情跟你開玩笑!”他吼著,聲音很大,很響,很憤怒。他的拳頭攥緊了,傳單被攥得更皺了。他的眼睛裡不是淚,是火。是那種“你再說一句我就打你”的火。他站起來,比陳默高半個頭,比陳默壯一圈。他站在那裡,像一座山,一座快要崩塌的山。
“它能讓你一拳打穿鋼板,能讓你撞開銀行的金庫大門。”陳默的語氣沒有絲毫波瀾,彷彿在陳述一個事實,“它能讓你走進那棟你連門都進不去的摩天大樓,走到那些傷害你兒子的人面前,問他們一個問題。”他沒有後退,沒有躲閃,沒有避開那個男人的目光。他只是站在那裡,看著他,說完了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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