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西姆斯一
林僕騎士
燙。
媽的,後背那一片燙得厲害。不是火焰舔舐那種尖銳的疼,是種遲鈍的、深埋進肉裡的灼熱,像有人把燒紅的鐵砧塞進了我肩胛骨之間,然後告訴我:“揹著,別放下。”
我能感覺到有黏稠的東西正順著軍服裡襯往下淌,溫熱的,滑膩的,每流一寸,身體就冷一分。地面冰涼,粗糙的水泥碎渣硌著我的側臉。空氣裡飄著股怪味——火藥辛辣的餘韻,金屬燒熔的焦臭,還有……一股甜膩膩的,像是打翻了糖罐又混進了鐵鏽的腥氣。那是血,很多很多血,別人的,可能也有我的。
視野在晃。不是我在晃,是應急燈那暗紅色的光暈在晃,像一隻充血的眼球,在坍塌通道的裂縫後面,一眨,一眨,冷漠地瞧著下面這攤狼藉。
呵,最後就這麼個地方。一條他媽的五米寬、二十米長的水泥管子,連個窗戶都沒有。還不如北境的山林,至少死的時候能看見天。
耳朵裡嗡嗡的,像是隔著一層厚棉被聽世界。遠處聯軍的炮擊聲變得很遙遠,成了背景裡沉悶的鼓點。更近處,是碎石偶爾滑落的簌簌聲,像有老鼠在啃噬這座鋼鐵墳墓的根基。還有……我自己的呼吸。粗重,帶著哨音,每一次吸氣都扯得胸口那團火燒火燎的地方更疼幾分。肺大概穿了孔,我能嚐到喉嚨深處湧上來的那股鐵鏽甜腥。
左手徹底沒知覺了,像截不屬於我的木頭。右腿大概也斷了,以一種奇怪的角度別在碎石下面,但不怎麼疼,只是沉,沉得像灌了鉛。也好,省得待會爬起來的時候麻煩——雖然我知道,我他媽再也爬不起來了。
視線開始模糊,那些紅色的光暈暈染開來,像劣質的顏料潑在髒水裡。
老子這輩子,見過太多人死了。
第一次是在北境,黑金的“淨化隊”衝進我們屯子。我躲在柴火垛後面,看著他們把老約翰——那個總請我喝劣質麥酒、教我認草藥的光棍老頭——拖到村口空地上。他們沒開槍,用刺刀。一刀,一刀,慢條斯理,像是在分解一頭牲口。老約翰沒叫,只是瞪大了眼,看著灰濛濛的天,直到眼裡的光徹底熄滅。血滲進凍土,開春的時候,那裡長出的草特別茂盛,也特別紅。那年我十七歲。
後來,我自己也開始讓人死。用槍,用刀,甚至用石頭。在黑金礦井暴動的時候,我掐死過一個監工,那傢伙眼球凸出來,舌頭伸得老長,臉憋成醬紫色。他臨死前瞪著我,眼裡沒有仇恨,只有一種純粹的、動物般的驚恐。那一刻,我發現自己手很穩,心跳都沒快幾下。
我們管這個叫“復仇”,叫“正義”。給殺戮披上件好看點的外衣,好像血就不是血了,命就不是命了。
跟著隊長以後,殺的人更多了,也更“專業”了。隔著幾百上千米,十字線套住,扣扳機,鏡筒裡那個黑點應聲倒下。有時候是個軍官,有時候只是個哨兵,可能剛換完崗,正掏出家裡寄來的信。看不見表情,聽不見慘叫,只有目標“清除”的報告。乾淨,利落,符合“戰場效率”。
隊長說,我們是在為更重要的東西戰鬥,為了“遲到與未見的公義”,為了不讓老約翰那樣的慘劇再發生。我信,至少大部分時候信。不然這八年,看著身邊的人一個個變成屍體,或者像我這樣變成等著嚥氣的爛肉,圖什麼?
可有時候,尤其是現在,躺在這冰冷的水泥地上,等著血慢慢流乾的時候,我他媽就忍不住想:
這些“更重要的東西”,這些“公義”、“未來”、“解放”,它們到底是個啥形狀?多重?摸得著嗎?
張天卿統帥在廣播裡講,在動員會上喊,說得熱血沸騰。我聽著,也覺得該是這樣。可然後呢?命令下來,我們去打鏽蝕峽谷,去打翠玉河谷。我們衝,敵人攔,炮彈炸,子彈飛,人像麥子一樣一茬茬倒下。那些倒下的兄弟,他們腦子裡最後一個念頭,是“為了公義”,還是“媽的我好疼”,或者只是家後院那棵歪脖子樹的模糊影子?
尤文那小子,眼鏡片後面的眼睛總是亮晶晶的,他真信那些藍圖,信技術能改變一切。他看我們這些老粗,大概像看某種必要的、但終究不夠“文明”的工具。也好,有信的東西,死的時候大概能舒服點。
隊長呢?弗雷德,林中人。他信什麼?我跟他八年,沒琢磨透。他好像什麼都不信,又好像把什麼都背在了自己身上。他看目標的眼神,和看一隻擋路的鹿沒什麼區別,冷靜得嚇人。但他又總戴著那枚舊婚戒,擦槍擦到一半會盯著它發呆。那裡面肯定鎖著什麼東西,比所有“公義”都沉的東西。他救過我的命,不止一次。我這條命,早就該還給他了。今天,算是還清了。
這操蛋的世界,就是個巨大的絞肉機。
一頭塞進去活生生的人,有愛有怕、會哭會笑的人。另一頭吐出來一堆冰冷的數字:“殲敵多少”、“傷亡幾何”、“光復面積”。那些制定計劃、在地圖上畫箭頭的大人物們,他們關心這些數字,關心戰略節點,關心政治影響。他們口中的“必要犧牲”、“值得代價”,輕飄飄幾個字,就是我們這些人全部的血肉、記憶、和還沒來得及過完的人生。
維特斯公爵大概也覺得他在“守護”什麼狗屁秩序吧?結果呢?他的城堡塌了,他的田燒了,他守護了一輩子的東西,在炮火裡連個響動都沒有。張天卿贏了,可誰知道他建立的那個“新世界”,會不會是另一臺型號更新、效率更高的絞肉機?只不過下次被塞進去的,可能換成了另一批喊著不同口號的倒黴蛋。
我們這些小人物,永遠只是燃料,是齒輪,是報表上一行會隨時間褪色的墨跡。
他們告訴我們,犧牲是光榮的,是為了偉大的事業。可誰他媽問過我們,想不想要這份“光榮”?我寧願要老約翰請我喝的那碗摻了水的麥酒,要老婆孩子熱炕頭——如果她們還活著的話。
女兒……莉莉安。她死的時候才六歲,黑金士兵把她從她媽媽懷裡扯出來,扔進燃燒的穀倉時,她哭都沒哭一聲,只是睜大了眼,看著我藏身的方向。那眼神我到現在都記得,不是恐懼,是一種空茫的、彷彿早就知道會這樣的認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