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鵬輝,又過一天了,想清楚了沒?”
於鵬輝低頭沉默,雙手摳在一起來回擺弄著。
“不想說就不用說了,我給你看點東西,看完後你想說都沒用了,給你機會你也不知道把握。”
主審的民警站起身來,將一份報告遞到到了於鵬輝面前。
“看清楚了,這是藍海省公安廳物證中心和公安部物證中心先後兩次出具的DNA鑑定報告,結論寫得清清楚楚。
“1996年1月19日,格爾木任敏春被殺案現場,受害人家中毛巾上提取到的生物資訊,DNA分型與你於鵬輝的血樣分型完全匹配,排除同卵雙胞胎,匹配機率為99.99%。”
於鵬輝聞言身體猛的抖了一下,抬頭看了一眼報告,又迅速低下頭,手都開始抖了。
“看清了?這就是你說的二十多年了,證據早就沒了?!”
“我告訴你!這份物證我們低溫封存了21年,保管鏈條完整無缺,沒有任何汙染,沒有任何篡改,這就是鐵證!”
“不可能……二十多年了……不可能還能驗出來……”
“不可能?!現在的刑事技術不是你二十多年前能想到的!你以為你作案後擦了刀柄,擦了現場,就什麼都沒留下?你留在毛巾上的生物資訊,就是你強姦殺人的鐵證!”
主審人每說一段話,都會略微停頓,留給於鵬輝足夠的反應時間,於鵬輝呼吸開始變得急促,額頭開始冒汗。
“我再問你,現場的兇器是什麼,你還記得嗎?”
“我……我……我不知道……”於鵬輝說話開始結巴了。
“你不知道?是任敏春家中廚房的菜刀對不對?你作案後,用抹布反覆擦了刀柄,想擦掉你的指紋,對不對?!”
於鵬輝猛的抬起頭,眼神慌亂的看著面前這個他不知道名字的人,他不明白為什麼21年前的事,沒人在場的情況下他能把當時的情景就這麼說了出來,且說的分毫不差。
“怎麼?我說中了?你以為你擦乾淨了就沒事了?你擦不掉你留在毛巾裡的DNA資訊,擦不掉你留在床沿的指紋,擦不掉你留在地面的足跡,更擦不掉你21年前犯下的罪孽!”
“是……是你們……是你們看了現場照片,誰都能說……反正不是我做的,你們抓錯人了……”
“好,那我說個現場照片裡沒有的,只有你一個人經歷的,你聽聽看?”
主審的警察身體前傾,面部越來越靠近於鵬輝。
而被看著的於鵬輝身體繃緊,右腿忍不住的開始抖動起來。
“你對任敏春實施強姦的時候,她掙扎的時候你是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握著菜刀把她按在床上,對不對?”
於鵬輝嘴唇開始發抖,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你在強姦了她得過程中被任敏春認出來了,怕她事後報警自己坐牢,對著她的頭、臉、脖子、手,連續砍了30多刀,首到她徹底沒了呼吸,你還想著把她分屍了進行拋屍,只是你沒想到分屍的動靜會這麼大,會有這麼多的血,所以就收拾現場跑了對不對?”
“別說了!”
“我還沒說完,你砍完人之後,怕菜刀上遺留你的指紋,所以你開始清洗刀柄,把刀柄擦了後又放水桶裡去了。”
“別說了……求你別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