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知道後悔了?21年前你揮刀的時候怎麼沒想過今天?任敏春當年才29歲,獨自帶著7歲的孩子,就因為你一時的歹念,讓一個七歲的孩子成了孤兒,她的父母到死都沒等到兇手落網,你心裡就沒有一點愧疚嗎?這麼多年你是怎麼睡得著的!你晚上做夢夢不到任敏春找你索命嘛!”
“於鵬輝!這21年你過得好嗎?聽到警笛響會不會渾身發冷?看到穿警服的,會不會下意識去躲?你不敢用原名不敢坐火車不敢住酒店,你像個老鼠一樣躲了21年,你不累嗎?”
“累……很累……我太累了……這21年,我沒睡過一個安穩覺……”
於鵬輝的淚水再也繃不住,順著雙目流了下來,沉默了許久才說了一句話,只不過聲音非常小,小到根本沒人聽得清。
“大點聲,同步錄音錄影聽不清,我再問你,1996年1月19日,農場公司家屬院任敏春被強姦殺害一案,是不是你做的?”
“是……是我做的……人是我殺的……”
“你從頭說,把整個過程,原原本本說清楚。”
1996年1月18號晚上,我跟幾個人喝了酒,酒喝多了就在任敏春家打麻將,晚上十一點回去的,回去之後我怎麼都睡不著,翻來覆去都是任敏春的影子,我就想她死了老公肯定也有那方面需求。”
“你怎麼進去的?
“我是先在宿舍睡覺,我同寢的人睡著以後我從宿舍出來,繞到她家家屬院後面,踩著牆根的石頭,翻院牆進去的,她家屋門沒鎖,我一推就進去了。”
“進去之後呢?”
“她在裡屋床上睡覺,我怕她反抗大喊大叫就去廚房摸了刀哦,拿了刀後就摸了進去。”
“之後呢?”
“我開燈進她被窩的時候她醒了,她想要喊,我就用用左手捂住她的嘴,右手把刀架她脖頸跟她說敢喊就弄死她。”
“之後為什麼要殺人?”
“我強姦完她之後,她把我認出來了,她說她要去報警……我當時就慌了,怕她真的報警我就完了,我先勸了她幾句她不聽,非要去報警……我就想著不行就把她弄死,不然我就得坐牢。
“然後你做了什麼?”
“我用她家的菜刀對著她砍,她用手擋我就砍她的手,手砍傷了我就砍她脖子,砍了她好多刀,我砍她的時候她一首大喊大叫,我也怕引來其他人,我就砍的很用力。”
“作案之後呢?”
“我怕留下指紋,就用她家的抹布把菜刀刀柄擦了好幾遍,又把我碰過的地方都擦了,然後翻院牆跑了,跑回了宿舍。”
“你作案之後第二個月為什麼跑了?”
“因為當時排查到我了,我給糊弄過去了以為就這麼沒事了,誰知道兩個月後怎麼警察又開始查我們了,我怕以後還得查我們我就跑了。”
“你說的這些,是不是全部事實?有沒有隱瞞?”
“是全部事實,沒有一點隱瞞,我認罪,我對不起她,對不起她的孩子和家人,我願意接受任何處罰。”
“你……”
主審人繼續提問,於鵬輝繼續回答,一問一答之間,一下午的時間很快就過去了。
“現在看一下訊問筆錄,沒有問題的話,逐頁簽字按手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