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法租界,霞飛路。
巡捕房的警車呼嘯著從三個方向趕到現場。紅藍燈光在夜色裡旋轉,把整條街照得忽明忽暗。
路面上橫七豎八躺著二十六具屍體。
法租界巡捕房刑事組組長皮埃爾·杜瓦是第一批到的。他從車上跳下來,皮鞋踩進了一灘還沒幹透的血裡。
“聖母瑪利亞。”
他在胸口畫了個十字。二十六具屍體就這麼同時擺在一條街上,這是頭一回。
而且,這些屍體的姿態很奇怪。
有的是面朝前撲倒的,保持著衝鋒的姿勢。有的是面朝後仰倒的,像是被什麼力量推了回去。還有的側翻在地,手裡還攥著刀或者鐵管。
但沒有一個人的武器上沾著血。
也就是說——這幫人衝上去了,但一下都沒砍到。
“組長!”一個年輕巡捕跑過來,臉色發綠,“有目擊證人說——說兇手帶了一支衝鋒槍!”
“衝鋒槍?”杜瓦蹲下來,看著面前一具屍體額頭上的彈孔。
圓的。乾淨的。只有一個。
他又看了看旁邊那具。太陽穴,一個洞。
再旁邊。眉心。一個洞。
杜瓦站起來,在屍體之間走了一圈。每一具,都是頭部中彈。每一具,都只有一個彈孔。
“衝鋒槍?”他回頭看著那個年輕巡捕,“你告訴我,什麼衝鋒槍能做到一顆子彈一個人,只打腦袋?”
年輕巡捕張了張嘴,說不出話。
“湯普森一掃就是一梭子,打出去的彈孔跟篩子眼兒似的。”杜瓦指了指地上,“你看看這些人——每個人身上只有一個彈孔。這他媽是衝鋒槍乾的?”
“那……那是什麼槍?”
杜瓦沒回答。他蹲回去,從最近一具屍體的頭部傷口旁邊,用鑷子夾出了一枚變形的彈頭。
銅色。小口徑。
他把彈頭舉到路燈下看了兩秒,眉頭越皺越緊。
法醫趕到的時候,己經是西十分鐘以後了。初步勘驗的結果很快出來。
“7.65毫米彈頭,全金屬被甲。”法醫摘下手套,“從膛線痕跡看,是勃朗寧M1910。”
杜瓦接過報告,翻了翻。
“二十六具屍體,全部頭部中彈致死。來自兩支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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