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向內房聞語笑,強來燈下一回嬉。】
可看著看著,眾人的眉頭再次擰緊。
“猧兒……玉狸……”李白念著這兩個詞,思索道,“若沒有記錯,這應當寫的是寶玉醉酒後認錯了人。那‘猧’是狗,‘狸’是貓?錯把貓認成狗?這比喻……”
他頓了頓,忽然想起什麼:“對了!書中確有寶玉醉酒後認錯人的情節!是將晴雯認成了襲人!”
天幕適時浮現原文。
【……晚間回來,己帶了幾分酒,踉蹌來至自己院內,只見院中早把乘涼的枕榻設下,榻上有個人睡著。
寶玉只當是襲人,一面在榻沿上坐下,一面推她道:“疼的好些了?”
只見那人翻身起來,說:“何苦來又招我!”
寶玉一看,原來不是襲人,卻是晴雯。】
眾人點頭,這段情節大家都有印象。
這是晴雯與寶玉和好的契機,緊接著便是那著名的“晴雯撕扇”,晴雯賭氣說“便是摔了扇子,我也受不起”,寶玉便真把扇子遞給她撕,二人因此解開心結。
但……那和這詩裡寫的,是一回事嗎?
“猧兒”、“玉狸”此處代指錯認尚可理解。
但“嗔”字己帶輕佻,而最後兩句“忽向內房聞語笑,強來燈下一回嬉”。
尤其“強來”與“一回嬉”,用詞曖昧,語氣輕浮,將原著中那段帶著賭氣、嬌嗔、最終和好如初的生動互動,完全曲解成了醉漢調戲婢女的猥瑣場面!
意識到這一點之後,所有人的臉色瞬間變得鐵青。
寶玉何時做過這等事!
那書中的寶玉,縱有痴頑,縱有兒女情態,卻是發自內心,發於真誠。
他待晴雯、待襲人、待所有丫鬟姐妹從不曾“強來”,更沒有什麼“燈下一回嬉”這等曖昧下流的描寫!
這分明是……分明是一首y詩!
蘇軾也忍不住怒聲道,“此詩絕非詠紅樓,乃是借紅樓之皮,行狎玩之實。其所關注,非書中人物性情、情節深意,而是自己臆想中的風流韻事、閨房嬉戲。如此心術,如此筆觸,其人之品性趣味,可見一斑。”
他的話立刻引來了無數附和之聲。
“說的不錯!實在是太過無恥!”
“這作者寫的哪裡是題紅樓夢?分明是借紅樓夢之名,行y穢之實!”
“文以載道,詩以言志。此等詩句,志在何處?道在何方?滿紙輕薄,一派濁氣!以此解紅樓,簡首是玷汙奇書!”
所以在這樣數首y詩的形容之下,他那些關於作者家世和故事原型的記載,在這種被反覆驗證低劣的“閱讀理解”能力背景下,還能有幾分可信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