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西端起桌上的熱飲,慢悠悠地喝了一口,故意裝出一副高深莫測的樣子,“正因為寫得好,所以才不能寫續集。“
”喬什,你要明白,《灰燼王冠》已經達到了巔峰,艾德里安這個角色也已經深入人心,若是再寫續集,很容易狗尾續貂,毀了之前的口碑。”
“而且,讀者們也會審美疲勞,與其寫一本不如前作的續集,不如趁這個機會,突破自己,寫一本全新的小說。你要知道,作者最怕的就是深陷在自己的舒適區。總寫重複的東西,才是壞了你的寫作靈氣。”
喬什皺著好看的眉頭,陷入了沉思。他很感恩於領主大人對自己的看重,覺得領主大人說的有些道理,但心裡還是有些捨不得艾德里安這個角色,畢竟這個角色,是他和領主大人,花費了很多心血塑造出來的。
“可是領主大人,我已經習慣寫艾德里安了,突然讓我寫一個全新的角色,我一時之間也找不到靈感啊。”喬什撓了撓頭,語氣有些為難。
蘇西放下熱飲,眼底閃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狡黠,語氣卻依舊嚴肅,“找不到靈感沒關係,我給你指個方向。“
”你之前寫的艾德里安,太完美了,有腦子。有實力。有傲骨,靠自己的力量一步步復仇,爽感是有了,但太不真實了,讀者們看久了,也會覺得膩。”
喬什點了點頭,認同地說:“您說得對,確實有幾位觀眾和我說,說艾德里安太完美了,少了點真實感。”
“所以,新書的男主角,一定要和艾德里安完全相反。”蘇西趁熱打鐵,語速也快了起來。
“艾德里安有腦子,心思縝密,新書的男主角就沒腦子,笨得像頭豬;艾德里安靠自己復仇,靠自己打拚,不依附任何人,新書的男主角就靠女人,做個軟飯男,除了長得帥氣,一無是處;艾德里安有傲骨,寧死不屈,新書的男主角就沒骨氣,見風使舵,誰有錢就跟著誰,為了錢,可以放下一切尊嚴。”
喬什聽得目瞪口呆,嘴巴張得能塞進一個雞蛋,好半天才反應過來,語氣裡滿是難以置信:“領主大人,您……您說什麼?軟飯男?沒腦子?還沒骨氣?這樣的男主角,寫出來會被讀者罵死的啊!大家都喜歡英雄,喜歡有閃光點的主角,誰會喜歡一個這麼垃圾的人?這根本不是接地氣,這就是一個純粹的廢物啊!”
看著喬什一臉抗拒。甚至有些崩潰的樣子,蘇西在心裡偷偷樂開了花,就是要這樣!你越覺得難寫,越覺得會被罵,我就越要讓你寫!
但表面上,她還是裝出一副語重心長的樣子,拍了拍喬什的胳膊:“喬什,你格局小了。反差越大的角色,越有爭議,越有爭議,就越多人看。而且,現在的讀者,早就看膩了完美英雄,他們更想看一些真實的。接地氣的角色,哪怕這個角色有很多缺點,甚至很垃圾,只要寫得真實,就能引起讀者的共鳴。”
她頓了頓,又開始天馬行空胡謅,補充著新男主的人設,語氣說得天花亂墜:“這個男主角,名字就叫萊昂,今年二十歲,長得比艾德里安還要帥氣,皮膚白皙,眉眼精緻,睫毛纖長,連男人看了都會心動,但腦子卻極其簡單,屬於那種拎不清的型別。他出身貧寒,父母早亡,從小就過著顛沛流離的日子,後來偶然發現,自己的顏值能換來好處,就開始靠著討好富婆過日子。”
“他沒有任何本事,不會經商,不會習武,甚至連做飯。洗衣服都不會,每天醒來的第一件事,就是琢磨著今天該去討好哪位富婆,該穿什麼衣服才能吸引富婆的注意,該說什麼話才能讓富婆開心。他很自私,只在乎自己的利益,只要富婆們有錢給他,他可以任由富婆們擺佈,哪怕被富婆們當成玩物,也毫不在意。”
“而且,他還很虛榮,喜歡炫耀自己的財富,每天都穿著最華麗的衣服,戴著最昂貴的珠寶,牽著最名貴的寵物,在大街上招搖過市,看不起那些和他以前一樣貧窮的人。有時候,不同的富婆同時找他,他還會左右為難,鬧出很多笑話,比如記錯了富婆的喜好,把給伯爵夫人的珍珠項鍊,送給了商人的妻子;比如把A富婆教他的情話,錯說成了B富婆的禁忌,最後被兩位富婆一起拋棄,變得一無所有。”
“但他從來不會反思自己,也不會想著靠自己的努力過日子,只要一落魄,就會立刻去找下一個富婆,靠著自己的顏值,重新過上奢侈的生活。他的人生,沒有目標,沒有追求,唯一的願望,就是能一直靠富婆們供養,一輩子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不用付出任何努力,就能擁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
喬什越聽,眉頭皺得越緊,臉色也越來越難看。
他絞盡腦汁,也想不明白,這樣一個自私。虛榮。沒腦子。沒骨氣的軟飯男,怎麼可能寫出彩?怎麼可能被讀者喜歡?這根本不是追求什麼真實感,這就是在塑造一個純粹的垃圾,一個讓人厭惡的角色!
“領主大人,不行,絕對不行。”喬什搖了搖頭,語氣堅定,身心都帶著抗拒,“這樣的男主角,我寫不出來,就算寫出來了,也絕對會被讀者罵死,您和我的名聲就毀了!而且,這樣的小說,根本沒有任何意義,除了低俗,什麼都沒有,不符合我寫作的初衷,我不想寫這樣的垃圾小說!”
蘇西看著他一臉為難。甚至有些激動的樣子,心裡的笑意更濃了,但表面上,還是裝作一副失望的樣子,她嘆了口氣:“喬什,我知道你覺得難,我也知道你擔心被讀者罵,但創作就是要勇於突破,勇於嘗試啊。你不能一直停留在舒適區,一直寫艾德里安那樣的英雄,你要相信自己的實力,只要你用心寫,就算是軟飯男,也能寫得有血有肉,也能引起讀者的共鳴。”
她話鋒一轉,又丟擲了誘餌:“再說了,我知道你現在沒有靈感,沒關係,我不逼你。你可以隨便去哪裡採風,去王城也好,去南方的海濱城鎮也好,去北方的雪山也好,甚至去精靈之森都行!只要你能找到靈感,只要能寫出我想要的小說,你想去哪裡就去哪裡,所有的車馬費。住宿費,都由領主府承擔。而且,在你採風期間,我還會給你發放雙倍的俸祿,不會讓你白白辛苦。”
這話一齣,喬什猛地抬起頭,眼中閃過一絲動搖。他長這麼大,除了王城。黑鐵城和黑荊棘鎮哪裡都沒去過(被運送到小鎮的路上不算),一直夢想著能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去看看海邊的遼闊,去看看雪山的壯麗。
而且,領主大人說了,採風期間不僅不用花錢,還能拿雙倍俸祿,這簡直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最重要的是,他可以藉著採風的機會,好好琢磨一下這個男主角的人設,說不定能找到新的靈感,就算找不到,也能拖延一段時間,不至於現在就被逼著寫這個他不喜歡的垃圾男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