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回鄉後,我靠科舉當閣老》第315章 “和平”的代價:一份苛刻的條約(1)

作者:小小珍珠米·5個月前

割地!還是永久割讓!

而且割讓的是南越最重要,最繁華的三座出海港口!這等於是在南越的南大門上,插上了三把大幹的尖刀!從此以後,大幹的軍隊和商船,可以隨時隨地,毫無阻礙地進入南越的腹地!

南越的國防,將形同虛設!

阮安的嘴唇已經毫無血色,他看著那份條約,彷彿看到的不是文字,而是一張吞噬天地的血盆大口。

“其四……”

宣讀的官員,聲音已經沙啞不堪,充滿了無盡的悲涼。

“其四:南越國需向大幹商人,全面開放其國內所有市場。大幹商人在南越境內,享有自由貿易。自由居住。自由傳教之權利。凡大幹商民在南越境內之一切民事。刑事糾紛,南越官府無權審理,需交由大幹駐南越領事官員,依據大幹律法裁決,此為……治內。治外法權……”

“治外法權”四個字,幾乎是從那官員的牙縫裡擠出來的。

整個大帳,陷入了一片死寂。

所有南越使臣,都如同被抽走了魂魄的木偶,呆呆地愣在原地。

完了。

徹底完了。

如果說前面三條,是將南越的尊嚴。財富和國防剝奪得一乾二淨。那麼這最後一條,則是從根本上,摧毀了南越作為一個國家的根基。

允許大幹商人自由貿易,意味著南越那脆弱的本土手工業和商業,將在大幹那強大的工業品傾銷面前,不堪一擊。

而治外法權,更是聞所未聞的奇恥大辱!這意味著,大幹人在南越的土地上,將成為可以為所欲為的“人上人”!他們可以殺人放火,可以欺行霸市,而南越的法律,卻對他們毫無約束!

這哪裡是什麼“睦鄰友好條約”?

這分明是一份徹頭徹尾的賣國條約!是一份將南越國從骨頭到皮肉,再到靈魂,都徹底賣給大幹的契約!

“噗——”

阮安再也壓抑不住胸中翻騰的氣血,一口鮮血,猛地噴了出來,濺紅了那張寫滿苛刻條款的雪白宣紙。

他雙目赤紅,死死地盯著主位上那個從始至終都面帶微笑,悠然品茶的年輕王爺。

“王爺……這……這……”

他的聲音嘶啞得如同破鑼,充滿了不甘與絕望,“這……欺人太甚!”

陸淵緩緩放下茶杯,看著狀若瘋癲的阮安,臉上的笑容沒有絲毫變化,只是那笑容裡,再也看不到一絲溫度。

“欺人太甚?”

他輕輕地重複了一遍,語氣平淡得彷彿在討論天氣。

“丞相,你要搞清楚一件事。”

“現在,是你們南越,在乞求我大幹的原諒。”

“這份條約,是本王給你們的機會。而不是你們,可以討價還價的籌碼。”

。他著看地下臨高居,前面的安阮到走,起站他

”。籤不,者或,籤“

”。了鮮飲痛有沒久很經已也,刀的們士將。月半了整休經已,軍大的王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