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趕回鄉後,我靠科舉當閣老》第911章 馬販子(2)

作者:小小珍珠米·3天前

“規矩在,但管規矩的人不在了。”李正陽往椅子背上一靠,“陳大人,我這買賣,一沒害百姓,二沒通敵賣國。我就是倒騰幾匹馬,賺點錢養活手底下的人。您非要卡我,我也沒辦法,但那些跟著我的人,明天就沒飯吃。到時候他們怎麼辦——您猜?”

陳縣令臉色不好看。

這話不是威脅,但比威脅還管用。一百多號人沒了活路,第一個遭殃的就是這個縣城。

“你想怎樣?”

“很簡單。”李正陽笑了笑,“您別管我,我每個月給您孝敬一百兩。另外,我的人會幫著巡防縣城周圍,保您治下太平。”

陳縣令考慮了一刻鐘,把那杯茶喝了。

“二百兩。”

“一百五。”

“成。”

陳縣令走了之後,趙大柱從後面屋裡鑽出來:“頭兒,你怎麼跟當官的也這麼能扯?”

“這不叫扯。”李正陽把茶杯收了,“這叫利益交換。他需要太平,我需要自由。各取所需。”

從那以後,李正陽的買賣越做越大。馬匹之外,他還搭著賣鐵器、皮貨,甚至從南邊倒騰了鹽和布匹回來。

更重要的是,他利用賺來的錢,開始正經操練隊伍。

操練的法子跟這個時代的完全不同。他不練什麼花裡胡哨的招式,就練三樣——列陣、聽號令、跑步。

手底下的人一開始都覺得他瘋了。打仗不練砍人,天跑步算什麼?

但三個月下來,這幫人變了個樣。令行禁止,進退有序。就連周懷遠來看了一次,都說:“你這練的不是莊稼漢,是正規軍。”

李正陽沒吭聲。他練的本來就是正規軍的東西——基礎佇列和體能訓練。這個時代的軍隊大多是烏合之眾,只要能做到號令統一,就已經贏了一半。

又過了三個月,朝廷的募兵令下來了。

訊息是陳縣令帶來的。這回他來的時候態度跟上次完全不同,甚至帶了兩罈好酒。

“朝廷要在南邊組建新軍,抵抗外族。”陳縣令壓低聲音,“各地鄉勇、民團都可以投軍,按人頭論功。”

李正陽接過募兵令看了一遍,心裡快速盤算。

這是個機會。

他手裡一百多人,加上週懷遠那邊三百人,再把這半年收攏的難民算上,湊個七八百人不成問題。帶著這些人去投軍,一來有了官方名分,二來有了糧餉補給,三來——

能接觸到更大的局面。

他當晚就上了山寨。

周懷遠正在燈下看書,聽完李正陽的話,把書合上了。

“投軍?給這個爛朝廷賣命?”

“不是給朝廷賣命。”李正陽坐到他對面,“是借朝廷的殼子壯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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