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貪官拉棺死諫,氣瘋老朱!》第31章 這大明律,是給誰定的?(1)

作者:當世不二·29天前

郭年依然穿著那身破爛的囚服,手腳上帶著幾十斤重的鐵鐐銬,但他走得很穩,每一步都發出清脆的撞擊聲。

他沒有看上面的三位大員,而是環視了一圈這莊嚴的大理寺公堂。

這裡本該是伸張正義的地方,如今卻成了角鬥場。

他與朱元璋的,角鬥場!

“跪下!”

楊靖厲喝一聲,酷吏的煞氣撲面而來。

郭年沒跪。

他只是平靜地看著楊靖,嘴角甚至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意。

“我有冤,為何要跪?”

“大膽!”

楊靖冷笑一聲,將《大明律》重重拍在案上,震得茶杯都跳了一下。

“郭年,你還在裝瘋賣傻?之前在午門,你說你是被迫貪汙,是為了救災。好,就算這是真的。但本官問你,大明律卷一《名例律》是怎麼寫的?”

“凡官吏貪贓枉法六十兩以上者,剝皮實草!”

“你貪了三千兩,這可是五百個死罪!”

“這白紙黑字,難道也是冤枉你的?”

楊靖站起身,步步緊逼,每一個字都像是淬了毒的釘子。

“你說你為了救災,為了百姓。可法就是法!規矩就是規矩!”

“春秋有云:大義滅親。”

“為了法度的尊嚴,哪怕是親人犯法也要殺,何況是你這種為了所謂善意而枉法的?”

“若因為苦衷就可以踐踏律法,那以後是不是為了救母就可以殺人?為了盡孝就可以搶劫?若人人皆以善意為由,那還要這大明律做什麼?這天下豈不是亂了套了?”

楊靖不愧是刑部尚書。

這番話說得極有水平。

他避開了郭年是否是個好人這個道德陷阱,首接站在了法理的制高點上。把郭年的救災偷換概念於破壞秩序。

這也是朱元璋最在意的點——秩序。

屏風後,朱元璋微微頷首。

對,就是這樣!

只要守住“法不容情”這西個字,郭年就翻不了身!

郭年看著楊靖,眼中的笑意更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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