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的時候,市局的人到了。
李隊長帶著一隊人,臉色鐵青。技術科孫科長親自出馬,帶著相機、放大鏡、石膏粉,把現場翻了個底朝天。
陸衛東把撿到的那枚彈殼交給孫科長。孫科長接過去,對著光看了半天,說:“五六式半自動步槍,74年產的子彈。彈殼底標是74.321。”
李隊長說:“能查到來源嗎?”
孫科長說:“查得到。這種子彈是軍用制式彈藥,地方上只有民兵有。誰領過這種批號的子彈,都有記錄。”
陸衛東在旁邊聽著,腦子裡己經在排查了。
民兵。持槍。會開槍。
齊齊哈爾市郊有幾個公社,每個公社都有民兵營。槍支彈藥統一保管,領用要登記。這個人能在半夜拿到槍,還能開完槍還回去,很可能就是民兵自己,或者能接觸武器庫的人。
現場勘查在繼續。
北門門扇上,距離地面七十釐米處,發現一枚清晰的膠鞋印。孫科長量了量,二十七釐米長,二號的“解放”膠鞋。
門外往西北方向的麥地裡,發現一串腳印,一首延伸到遠處。麥地裡沒種麥子,光禿禿的,腳印清晰可見。
陸衛東跟著腳印走了一段,站住了。
那個方向,是宣家大隊的方向。
他心裡一動。
回到現場,孫科長正在檢查窗戶。營業室南門的窗戶開著,窗上的鋼筋柵欄有一根被鋸過,留下了深深的劃痕。孫科長湊近了看,說:“是槍刺鋸的。用的就是槍上的刺刀。”
李隊長說:“那他為什麼沒進去?”
孫科長說:“沒鋸斷。可能鋸了幾下,發現太費勁,就改從門進了。”
陸衛東蹲下來,看著那根被鋸過的鋼筋。劃痕很新鮮,就是昨晚留下的。他想起那枚彈殼,想起那個門上的洞,想起膠鞋印,想起麥地裡的腳印。
這些線索,像拼圖一樣,一片一片拼起來。
中午的時候,李隊長把所有人召集起來,開了個會。
技術科的勘查結果出來了:犯罪分子一人,手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身高一米七左右,穿二號解放膠鞋,對現場地形熟悉,可能住在宣家大隊方向。槍彈來源是民兵武器庫,彈殼批號74.321,可以倒查領用記錄。
李隊長說:“從現在開始,兵分三路。一路查槍支彈藥,把所有能發射五六式子彈的槍都查一遍,看誰領過這批號的子彈。一路查案發當晚的民兵執勤情況,看誰有作案時間。一路查可疑人員,重點排查宣家大隊方向,誰有膠鞋,誰有軍大衣,誰最近行為異常。”
陸衛東被分到第一路,查槍支彈藥。
當天下午,他們去了公社武裝部。武裝部長聽說出了這麼大的案子,臉都白了,趕緊把民兵武器庫的登記本翻出來。
全公社有西百多支五六式半自動步槍,分佈在各個大隊。每支槍都有編號,每次領用都有登記。子彈也是,誰領了多少,什麼批號,幹什麼用,一筆一筆記得清清楚楚。
陸衛東把登記本從頭翻到尾。找到批號74.321的子彈,一共有兩百多發,分散在好幾個大隊。領用時間從去年秋天到現在,什麼用途都有:打靶、訓練、執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