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農家子的權臣之路》第114章 鄉試4(1)

作者:江河大爺·4個月前

論一道,可論歷史、可論時策,也可論綱常,端看主考如何出題,考的終究還是文章。

至於昭告表等,可只選一道作答,因有固定格式,只要不犯錯也就是了。

判五道,即判五件案子。

案件可謂千奇百怪,包羅永珍,若對律法不熟,就可能錯判漏判。

舉子們若往後派官,多為地方官,需大量判案,因此這斷案是否公正,對律法是否熟悉就極為重要。

也因此,第二場最要緊的就是判,題目也是最多。

陳硯先看的也是五個案件。

這案子可謂包羅永珍,傷人、奪妻、家產承襲等,這其中最特殊的,乃是田稅案。

此案並不複雜,就是村霸趙吉收買官吏,將自家每年該交的田稅安在村民孫滿堂頭上,孫滿堂得知後憤然上告,卻被村霸趙吉殺死。

問此案該如何判。

此案牽扯賦稅、官民勾結、命案,涉及律條頗多。

陳硯拿起墨錠細細研磨起來。

若當成一個案子破,實在不便,不如將其拆分成多個案子,再按照對應律法一一加刑罰。

趙吉除了殺人外,還有逃稅、賄賂官吏等罪,不能一斬了之。

多年田稅既是孫滿堂代交,就該向趙吉收回田稅,還於孫滿堂的妻兒。

賄賂官吏,需杖西十,斬首前該把板子也打了。

至於受賄官吏,除要將受賄銀錢盡數交出外,也需按大梁律法對其嚴懲。

思路通了,陳硯就將幾人名字在草捲上寫成一排,又將涉及律法一一寫出,再將刑罰往每個人名下加,按照最終結果,將判詞寫好。

確認無遺漏後,陳硯將其謄抄。

待交卷後站在龍門,就聽幾名士子討論田稅案。

多數考生都對趙吉斬首,又嚴懲了官吏。

陳硯本靜默不語,不成想其中一考生見他不開口,便主動詢問他如何判。

“按律法判。”

陳硯並不多言。

鄉試還有一場,他並不想在此時擾亂他人心情。

那考生卻不依不饒:“我們都是按律法判,用的哪條律法,如何判還是有差距的。你如此年紀就來考鄉試,必是天縱奇才,也讓我等學一學。”

此考生陳硯並不認識,卻突然發難,那就不能怪他了。

“小子愚鈍,只能數罪併罰,那趙吉逃稅、賄賂官吏、行兇殺人皆是重罪,小子按律法該杖責杖責,該罰銀錢罰銀錢,再行斬首。小子只想到這些,如有遺漏,還請兄臺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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