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飯圈臭名遠揚》第162章 就追究,咋了?(2)

作者:想吃芋圓麻薯糰子·2個月前

“哈哈哈,”她笑得甜甜的,語氣輕快地好像只是在分享一件小事一樣,“不光是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我己經委託了我的律師,接下來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被告就是你們的女兒,以及你們這些監護人。”

“我會依法要求你們賠償我因此產生的全部安保費用、誤工損失,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一分錢,都不會少要。”

“你!”那家長的臉瞬間漲成豬肝色,脫口而出,“你別太過分了!我們都跟你道歉了,你還想怎麼樣?不就是沒傷到你嗎?你憑什麼要我們賠錢!”

“憑什麼?”張初薇歪了歪頭,笑著說:“憑法律這麼規定的,憑我是受害者。怎麼,法律規定的責任,你們也想賴?”

【《民法典》第1188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薇薇做的好!】

她看著這群臉色青白交替的父母,“你們的寶貝女兒,你們願意慣著,願意擔待,那是你們的事。”

“但是社會沒有義務慣著她們,法律更不會慣著她們。而我,這個差點被你們女兒毀了一生的受害人,更沒有半分義務為你們的教育失職買單。”

人群裡炸開了鍋,哭喊聲、哀求聲又撕心裂肺地響了起來。

“張女士!求求你了!孩子要是留了案底,這輩子就完了啊!”

“我們給你磕頭了!你就饒了她們這一次吧!”

有人真的作勢要跪。

張初薇甚至沒有伸手去扶,只是退了一步,拉開距離,看似很為難地說:“天啊,這怎麼辦?”

那人以為這招有用,剛想開口,張初卻薇繼續說。

“怎麼辦呀?您的膝蓋不值錢,您的眼淚也不值錢,真正值錢的,是您女兒的未來。而她的未來,從她決定帶著硫酸和刀出門的那一刻起,就己經被她自己親手毀了哦。”

“你!”

張初薇全程都是笑臉,語氣也不重,但是嘲諷力度卻很強,搞這群家長,個個都氣得不輕。

眼見她越說越過,老警官不得不阻止了:“張女士,請不要繼續挑起矛盾。”

“誒?挑起矛盾嗎?”張初微一臉無辜,“我可是為了她們好?今天她們敢帶著硫酸出門,沒受到任何懲罰,明天她們就敢把硫酸潑到更多人身上。我今天不讓她們付出代價,不是心狠,是助紂為虐。”

她完全佔理,老警官也是被她噎得說不出話了。

“警察同志,我可以走了嗎?還需要我配合什麼嗎?”看,她是一個多麼配合警察辦案的好公民啊。

老警官無奈,“可以走了。”

“好!”她甚至還從衝他們擺了擺手,“那我們下次法庭上見吧。”

氣得一個人尖叫起來,“你就不怕遭報應嗎!”

張初薇笑得眉眼彎彎,“我遭什麼報應?我又沒養出拿硫酸潑人的女兒。”

場面一時寂靜下來。

隨著她轉身,身後的咒罵聲、哭喊聲、警察維持秩序的聲音混成一團,可她連眼皮都沒眨一下,笑意盈盈地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門。

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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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頭出探人的悉個一,下搖窗車,前面在靠停緩緩車輛一,久多沒門大出走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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