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刑偵專家是當天夜裡趕到的。三個人,兩男一女,都是五十歲上下,頭髮白了大半,臉上帶著長途奔波的疲憊,但眼睛是亮的。他們下了車,沒有休息,首接上了山。楊雄打著手電在前面帶路,手電的光在黑暗裡晃來晃去,像一隻找不到方向的螢火蟲。專家們跟在後面,走得很快,不說話,也不喘。他們見慣了這種場面,知道時間不等人。現場多封鎖一分鐘,證據就多一分鐘被破壞的可能;證據多破壞一件,破案就多一分難度。他們要搶在時間的前面。
專案組在山腳下的一間廢棄倉庫裡安了家。倉庫不大,堆著些生鏽的農具和發了黴的化肥袋子。技術員把農具挪到牆角,把化肥袋子摞在一起,騰出一塊空地,擺上摺疊桌和摺疊椅。牆上釘了一張現場的大幅照片,是從無人機拍攝的畫面裡擷取的,解析度不高,但能看清那座山的輪廓、那個盆地的形狀、那個被炸開的大坑。秦川站在那張照片前面,用手指在坑的位置畫了一個圈。“把現場劃分成網格,每個網格安排一個專家負責,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他畫的那個圈不大,但畫得很重,指尖戳在照片上,戳出一個小坑。
技術組在現場拉起了幾百米的警戒線。線是黃白相間的,在風裡飄著,像一條條扭動的蛇。警戒線把整座山頭圍了起來,從山腳到山腰,從山腰到山頂,不留一個口子。無關人員被清了出去,村民、村幹部、看熱鬧的閒人,一個都不留。現場只剩下穿白色防護服的技術員和穿深色制服的民警。他們蹲在網格里,低著頭,一點一點地往前挪。防護服在燈下反著光,白晃晃的,像一片片落在地上的雲。
每個網格都編了號,從001到168。一百六十八個格子,把那個盆地的每一寸土地都切成了方方正正的小塊。每個格子都標在圖紙上,標在現場的木樁上,標在技術員手裡那張被汗水浸軟的記錄表上。一個格子排除了,就在圖紙上畫一個勾;找到了物證,就在格子裡插一面小紅旗。小紅旗越來越多,密密麻麻的,像一片紅色的草地,在風裡飄著,嘩啦啦地響。
爆炸太劇烈了,現場的物體損壞非常嚴重。原本應該是一個整體的東西,被炸成了幾百塊、幾千塊、幾萬塊。它們散落在那些格子裡,有的大,有的小,有的嵌在泥土裡,有的掛在樹枝上,有的被炸飛到了幾百米外的山坡上。技術員要把它們一塊一塊地撿起來,洗乾淨,拼回去。像拼一幅打碎了的拼圖。這幅拼圖有一萬塊,沒有原圖可以參考,沒有人知道它原來長什麼樣。他們只能一塊一塊地試,這塊和那塊能不能對上,這塊和那塊是不是同一個東西。試對了,放在一起;試錯了,重新試。試了很多次,錯了很多次,對了很少次。但他們沒有放棄。他們知道,只要對了一次,案子就往前走了一步。
現場一共發現了五百多份物證。五百多份,聽起來很多,其實不多。一個完整的引爆裝置,至少要有電路板、電線、雷管腳線、蓄電池、遙控器。這些東西被炸碎了,變成了幾百塊碎片。每一塊碎片,都是一份物證。五百多份物證,拼在一起,只能拼出一個引爆裝置。技術員把它們一件一件地編號,拍照,登記,裝進證物袋裡。證物袋堆在桌上,摞成一座小山。秦川站在那座小山前面,看著那些袋子。袋子裡裝著各種形狀的東西,有方的,有圓的,有長的,有短的。它們不說話,但它們會說話。它們會告訴他,這個引爆裝置是誰做的,從哪裡買的,什麼時候裝的,怎麼引爆的。他需要時間。他有很多時間。他有一百六十八個網格,五百多份物證,無數個日夜。他等得起。
電路板是在第047號格子裡找到的。很小,只有指甲蓋那麼大,上面有幾個焊點,己經被炸得變形了。技術員把它放在放大鏡下,用鑷子輕輕撥動,把上面的泥土清理乾淨。焊點還在,線路還在,那幾個小小的電子元件還在。這是一塊定時電路板,可以設定時間,到了時間就通電,通電就引爆。技術員把它裝進證物袋裡,貼上標籤,遞給柳庶。柳庶接過來,舉到眼前,對著光看了看。光穿過透明的塑膠,落在那些細小的焊點上,亮晶晶的。他想起那些死者,十五個人,他們不知道這塊指甲蓋大小的電路板,會要了他們的命。
電線是在第089號格子裡找到的。散落的,好幾截,有的長,有的短,被炸斷了,斷口處露出裡面細細的銅絲。技術員把它們一根一根地撿起來,比對著斷口,把能接上的接上。接上了,就是一根完整的電線。這根電線,一頭連著電路板,一頭連著雷管。電通了,雷管炸了,炸藥炸了,人死了。電線不會說話,但它會作證。它會在法庭上,指著那個站在被告席上的人,說,是你,是你把我和雷管連在一起的,是你通上了電,是你殺了人。
雷管腳線是在第112號格子裡找到的。很細,比頭髮絲粗不了多少,顏色發黑,被炸成了好幾段。技術員把它們一段一段地撿起來,在顯微鏡下拼接。拼了三個多小時,拼成了一條完整的腳線。腳線的一端連著雷管,另一端連著電線。電線連著電路板,電路板連著電池,電池連著遙控接收器。接收器收到了訊號,電路通了,電來了,雷管炸了,炸藥炸了。這條比頭髮絲粗不了多少的線,串起了一條命。十五個命。
蓄電池的鉛網是在第133號格子裡找到的。鉛網是蓄電池裡的核心部件,很軟,很重,被炸成了好幾塊。技術員把它們拼在一起,拼成了一個長方形的框架。框架的大小,告訴他們這個蓄電池的型號。有了型號,就能查到是誰買的,在哪裡買的,什麼時候買的。鉛網不會說話,但它的形狀會說話。它會在技術員的顯微鏡下,在電腦的三維模型裡,在法庭的投影螢幕上,指著那個坐在被告席上的人,說,是你,是你買了這個蓄電池,是你把它做成了炸彈,是你用它殺了人。
蓄電池外殼的焦片是在第156號格子裡找到的。黑色的,焦了,捲曲了,像一片被火燒過的樹葉。技術員把它放在平整的桌面上,用手把它壓平。壓平了,能看出原來是一個長方形的盒子,盒子的表面有字,被燒得看不清了。技術員用紫外線燈照了一下,字跡浮現出來,模糊的,但能辨認。“XX蓄電池廠”,下面還有一行小字,是生產日期。生產日期是三個月前。三個月前,這個蓄電池還在工廠的流水線上,被工人裝進紙箱,貼上標籤,運到商店,擺在貨架上。有人把它買走了,拆開了,把裡面的鉛網取出來,接上了電線,接上了電路板,接上了雷管,接上了炸藥。三個月後,它在這座荒山上,炸死了十五個人。
遙控器是在距離爆炸現場幾百米外的山坡上找到的。它被炸飛了,飛過了那個盆地的邊緣,飛過了那些山,落在一片茅草叢裡。一個技術員在搜尋外圍區域的時候,腳踩到了什麼東西,低頭一看,是一個黑色的塑膠盒子,巴掌大小,上面有幾個按鍵。他撿起來,翻過來,背面貼著一張標籤,標籤上印著“XX電子廠”,下面是型號和頻率。他把遙控器裝進證物袋裡,快步走下山,交到秦川手裡。秦川接過去,拿在手裡,翻來覆去地看了幾遍。他按下那個最大的按鍵,按鍵彈了一下,又彈回來。沒有聲音,沒有火花,沒有爆炸。炸藥己經炸了,人己經死了。這個遙控器,是唯一還能按響的東西。但它按不響了。它只能作證。
秦川把遙控器放在桌上,和那些電路板、電線、雷管腳線、鉛網、外殼焦片擺在一起。這些碎片,拼在一起,就是一個完整的引爆裝置。這個裝置,是有人做的,有人帶的,有人安的,有人引爆的。不是天災,是人禍。是蓄意的,是人為的,是謀殺。十五個人,不是被意外炸死的,是被謀殺的。他們的死,不是命,是罪。
秦川站在那些證物前面,站了很久。他的手插在口袋裡,手指攥著鑰匙,攥得生疼。他的臉上沒有表情,什麼表情都沒有,像一塊結了冰的湖,看不出底下有多深。他想起那些死者,十五個人,他們躺在地上,躺在醫院裡,躺在殯儀館的冰櫃裡。他們不知道,那個遙控器,在被人按下的那一刻,他們的命運就被決定了。他們不知道,那個按遙控器的人,此刻正躲在某個角落,也許在看電視,也許在吃飯,也許在睡覺。他不知道那個人是誰,不知道他長什麼樣,不知道他為什麼要殺人。他知道那個人一定會留下痕跡。那些痕跡,就在這些碎片裡。他要找到它們,拼起來,讀出它們想說的話。它們會告訴他,那個人是誰。不是今天,就是明天。不是明天,就是後天。總有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