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堯沉默良久,而後才開口。
“沈老,你的行為,確實觸犯了法律。”
“故意毀壞屍體、偽造證據、虛假身份,這幾條,條條都夠立案。”
沈墨輕輕點頭,神色平靜,“我懂。該怎麼判,我都認。”
祝卿安看著眼前這位老人,輕聲補了一句,“可是張隊,當年那具‘屍體’,是那位書法老師自願捐獻的。”
“他得了絕症,無兒無女,是曾老先生出錢安頓了他的老母親,讓他走得體面……這案子從頭到尾,沒有受害者,沒有苦主,更沒有謀財害命……”
夏蒼華也跟著開口,“屍檢報告我重新複核過,現場所有偽造,只為假死脫身,沒有傷害任何人……只要能證明當年的那位書法老師是自然死亡,那就可以酌情量刑。”
楚芳補充道,“張隊,曾老的這些年的社會危害性,幾乎為零。”
這件案子確實特殊。
符合多數從寬情節。
第一,曾有康的主觀動機不是犯罪,而是逃避家庭壓榨與生命威脅。
第二,無被害人、無社會危害、無再犯風險。
第三,主動坦白,全程配合,屬於自首。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張堯身上。
他沉思半晌,而後開口,“按程式,我們會移送審查起訴。但我會在起訴意見書裡,明確寫明——犯罪情節顯著輕微,社會危害性極小,建議不起訴,或定罪免刑。”
“案子總得有個了結。”
就在臨海市,專案組召開了一次內部會議。
張堯將情況如實彙報給高轄市和臨海市的上級,包括找到沈墨的全過程,以及他們的決定。
“我知道這個決定不符合程式。”
張堯說,“但有時候,法律之外,還有人性和情理。”
“曾有康用錯誤的方式追求解脫,但他沒有傷害無辜,這些年也在默默行善,還有當年死者自願捐贈遺體的協議,對死者母親的贍養也沒有中斷……”
楊副局和臨海市的高副局長沉吟良久,最終拍板。
“就按你們說的辦。”
“案件以‘證據不足’結案,對外公佈警方經過多年調查,確認當年系外市流竄人員作案,嫌疑人可能已經死亡。”
“至於曾老先生的頭顱……就讓它成為一個永遠的謎吧。”
楚芳開口,“那曾家的子女親戚呢?”
“告訴他們,案件已結,但頭顱仍未找到。”
張堯說,“遺囑的條件無法滿足,那部分遺產將繼續封存,至於他們信不信……那就是他們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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