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到這,廣禧也只能咬著牙,道:
“沒錯,臣記得,是延和九年的時候,徵大司馬時歲二十有二,和皋鮮來人林奉義在廷宴上起了口角,雙方約定下場後比武,因都飲了酒的緣故,所以不能自制,不慎將林奉義殺死,又重傷了兩名皋鮮使者。”
“死的是皋鮮外賓啊......”
玉龍彷彿才想起這回事般,做“恍然”態。
“當時八議的結果是,徒徵大司馬於嶺南八年,奉赦不赦。”
都說到這了,廣禧也破罐子破摔了,就乾脆把話挑明,繼續往下道:
“而後南地連年復戎,徵氏徙邊多立戰功,到第三年就轉徒為役,功記戎簿,第六年便得授衛南左軍千戶,為嶺南公姜肅舉薦因而回朝。”
不是要成例嗎,這就是現成的,甚至對一些人來說還可以算是一條康莊大道。
首先徙邊是要真正上戰場的,那“懲罰”的力度也絕對足夠了。
他徵崇歲當年打死打殘了人,還是皋鮮來朝貢的外賓,甚至可以算是以“下”犯“上”,最後徒嶺南徙邊,靠戰功迴轉反而步步青雲,哪怕世人都知此不僅是一人之能,更仰家族之力,但沒有人會對此有什麼公開的不滿。
再怎麼說,那也是實打實的軍功。
然後,“前途”也有了,去邊地歷練幾年,有太多可能了......當然,真龍之子可能不需要這些,但廣禧不清楚玉龍的想法,反正元輔是要把話題往這邊引,還不背鍋,讓廣禧主動丟擲來,那他......只有配合。
果然,玉龍的想法就是應在了這一層。
元伯其實早就想好了,只是需得等“別人說出來”而已。
這樣做的目的嗎,也不難猜,除了推卸來自北邊的壓力沒有第二種可能。
“長安,你覺得如何?”
“徒邊服役,以懲你違法之過,若是無事,便規規矩矩的待完刑期,若是逢戎事,則許你以軍功抵過。”
“可......臣有一事求告。”
“說。”
“徒......哪?”少年眨眨眼,渾然沒有要被“流放邊疆”的恐懼,但又確實有些說不上來的東西,但顯然不是因為對刀兵的畏懼,而是......
玉龍又是輕笑起來,問道:“若是北地、長垣,你就不去了是不是?”
“放心,你母親將你託付給我,現在鬧出這等事,我也不便又將你送回去,那樣也免受人非議。”
這倒不是理由。
諸龍等於諸侯,包括玉龍也是如此。
一個諸侯國的王子,在另一個諸侯國犯了錯,結果懲罰是把在這個王子“驅逐”回到他自己的國家“服役”,怎麼都說不過去。
就像徵二當初說是調回玉都,結果呢,實際上只是一個名義,回來就回歸了世家龍裔的奢靡生活。
所以這般肯定不行。
而且去哪,玉龍已經想好了。
:道聲輕,方地的浪波多許著畫那,上輿堪在點輕輕指手的伯元,上臺
”?何如海東就......看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