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戰錘》第一百九十三章:疑惑(1)

作者:月寒·3個月前

這個問題長安反覆想了很久,沒能找到答案。

因為,因為......

他看過的書裡沒有。

帝后創陰陽寧和之道,以為震旦萬世之法,寧和者,陰陽和合,天清地寧;指世間兩種對立又統一的力量,如天地、日月、男女、剛柔......相互交融、平衡、互補,達到動態的和諧。

當陰陽二氣和諧交融共存之時,上天就會清澈明朗,大地就會安寧穩固,萬物得以自然生長。

男女二性就是寧和之道中最典型的,對立而又統一,分屬而又交融的陰陽兩面,在術論之中,一向是以男子為陽,女子為陰,在現實主流中也卻是如此,男子為陽,承陽之責;女子為陰,司陰之道。

震旦男丁要定期操練演武,學戰陣搏殺之道,此為昊天龍帝所傳;震旦女子則與尚陰祠和桂林中,學習射藝,此乃月後所授。

大到社會崗位、職責,小到專精的技藝,都有與這“陰陽之別”有相對應的劃分,但這並不是強制性的,比如女子就只能習射,男子則不能持弓,而是以傳統習俗、文化風氣作為鼓勵性的勸導。

身份可以調轉,屬性可以變化,只要整體的和諧不被破壞就行,而怎麼算是破壞寧和呢?

陽熾侵陰,陰盛攝陽,此即為天地失秩,陰陽失調,則寧和不存!

震旦人將這類破壞寧和的事情,稱之為:“邪傾”,有傾斜之意,陰陽均衡一旦被打破,傾斜了,就是不好的邪事,又作邪侵。

比如姦淫在天朝就屬於大罪。

根據寧和的劃分,震旦人將混沌視為世間邪惡的顯化,是與凡世相對立的混亂無序之面,如果按照陰陽調和的理論,那麼自有史記載,開始雙方已經鬥爭了上萬年乃至更久,理應“共存”才是;

不過純粹的惡人作惡是不會考慮後果的,就像一場火災:你能指望侵略的野火會去考慮如果燒光了附著物,燒沒了柴薪,自己也會熄滅嗎?

所以混沌的存在,即是震旦人認為世間之大惡莫過陰陽失調中,最嚴重的一種:

極端的一面本能地侵奪其他一切存在,然後毀滅一切,包括自己。

暴陽侵陰,暴陰奪陽,極端的混沌魔域持續地侵蝕毀滅平和有序的物質世界;

姦淫之罪,就被視為此類“邪傾”。

天朝很少有不得娶的鰥夫和老女,因為篤信陰陽寧和之道,震旦人對“成家”的態度遠比壽命悠長玩不完———遇上色孽———完蛋了的精靈要嚴肅許多,堪稱執念,甚至願意盲婚啞嫁也要成家,還有在兩個未成婚的逝者之間配陰婚的習俗,只因畏懼“孤陰不長,獨陽不生”。

在理論上不可能娶不到妻子的情況下去姦淫異性,犯下邪傾之罪,是很嚴重的事,而因為這罪過非常嚴重,所以賭近盜,奸近殺———姦淫往往伴隨著殺人滅口乃至毀屍滅跡等更嚴重的罪行,屬於十成十要被定死,還往往是腰斬棄市,或是輪絞之類的酷刑。

輪絞實際上就是絞刑,但因為簡單的絞殺不足以震懾兇犯,以及警示士民,所以要反覆的執行,不會直接給絞死。比如某縣出了個姦淫犯,當地縣衙將其捉拿後可能會連絞他三四次,每次都會通告縣裡士民來觀刑,中間還伴隨著其他的刑罰,以警示世人;然後還要送到州府去,州府則會派出監差押著犯人案巡,和前面一樣的操作,等差不多功夫到了,犯人都已將被活活折磨死的時候再結束。

長安對這種刑罰的力度沒有什麼看法,他現在只思索一件事:

為什麼律法裡沒有明確提到女子反過來姦淫男子該依何論呢?

按說震旦地大物博,歷史悠久,加上以帝后的寧和教化為宗,男女同列,各司其職已是千年傳統。

能生裂虎豹,單擒熊羆的勇士;衝陣、斬將、奪旗的猛將中,從不乏女子;入朝為官,出將入相為真龍權重的宮宰、廷相,如衛東海相玉璇那般得真龍親、信,重任的女官,也不在少數。

這麼大的基數下,不可能不發生女強男弱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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