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私自回國,必須避開各種檢查。沈文翰帶著大家專走田埂、穿村落、繞官道,躲開大路和汛卡。
蕉門距離沈文翰的家約20公里,正常步行5個小時左右。
但要避開大路,速度自然慢不少。
凌晨5點,沈文翰將10名士兵安頓在村外樹林,只帶兩名隨行回家。
他輕輕敲門。母親見到他,驚得差點背過氣,正要尖叫,被他一把捂住嘴。
“娘,是我,別出聲。”
母親聽到兒子聲音,急忙點頭。
一家人全被驚醒。
妻子看清丈夫的模樣,眼淚瞬間湧了出來……
他滿身泥濘,頂著兩個熊貓眼,活像被人揍了兩拳。
更扎眼的是他身後兩名士兵:身著南洋式短打,背後斜挎著用布條包裹的長長傢伙,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火銃。
他們的腰間別著短銃和鋼刀,手柄露在外面,另一側還掛著個沉甸甸的鐵盒子。
“夫君……你這是要去打仗?”妻子聲音發顫,“你當將軍了?” 可她隨即注意到更不對勁的地方:“可……為什麼沒辮子?”
“噓!”沈文翰將母親和妻子推進屋,招呼士兵也進來,迅速關上門,“快收拾東西,我們得出海。”
妻子臉色煞白:“你犯了抄家滅族的大罪?要逃難?”
母親也驚疑不定地盯著他。
“現在很難解釋清楚,”沈文翰語氣急促,“快去!只拿值錢的東西和換洗衣物,別的別帶!”
“地契呢?”
“地契拿走。”沈文翰果斷道,“我去接阿福他爹,你們收拾好在家等我。”
“好……”
母親和妻子眼圈發紅,但家裡唯一的男丁發話了,她們只能聽從。
沈文翰留下一個士兵看守家門,自己帶著另一個趕往夥計家。
夥計家在鄰村,相距約5公里。即便全走田間小路,一個多小時也趕到了。
夥計家裡只剩他年逾五旬的老爹。老頭家徒四壁,窮的尿血。
老頭非常乾脆,把點值錢家當一拿,二話不說就跟沈文翰走。
再次回到家,天已大亮。
這個時辰出門太過扎眼,肯定惹麻煩。
沈文翰決定等到晚上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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