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看了,那照片我都看了八百遍了。”李偉有些煩躁地抓了抓頭髮,“派出所那個小片警拍的,還是晚上,閃光燈一打,除了白花花一片,啥也看不清。”
“未必。”陳默放下照片,轉頭看向李偉,“李隊,能不能幫我弄臺放大機?”
“你要放大機幹什麼?”李偉一愣,“咱們局裡宣傳科倒是有暗房,不過那都是洗洗會議照片用的。”
“我想把這幾張底片重新洗一遍。”陳默的眼睛看向那幾張底片,“有時候,真相不是沒有被記錄,只是被藏在了光影的夾縫裡。”
……
濱市公安局宣傳科的暗房在頂樓。
陳默把自己關在裡面整整西個小時。
紅色的安全燈將狹小的空間染成一片詭異的血色。
他像個不知疲倦的工匠,站在那臺老舊的海鷗牌放大機前,反覆地調整著焦距和曝光時間。
所謂的“洗一遍”,並不是簡單的沖印。
在這個沒有Photoshop的年代,想要從一張曝光過度、細節丟失的底片裡找線索,只能靠最原始的“遮擋”和“加光”技術。
這是一種近乎於折磨的手藝活,幸好上輩子他除了正職工作外,還很痴迷膠片拍攝,對洗膠片很有一手。
陳默的手在放大機的鏡頭下快速移動,用紙板、手掌,甚至手指,去遮擋底片上那些過亮的部分,讓暗部的細節有足夠的時間在相紙上感光。
一次,兩次,十次……
廢棄的相紙在腳邊的垃圾桶裡堆成了小山。
有的太黑,有的太白,有的反差不夠。
李偉中途來過兩次,隔著門聽見裡面沒有任何動靜,只有放大機定時器發出的“嘀嗒”聲和相紙浸入顯影液的水聲,搖搖頭又走了。
“這小子,魔怔了。”李偉回到刑警隊辦公室喃喃自語道。
首到下午兩點,暗房的門終於開了。
陳默走了出來,手裡拿著兩張還在滴水的照片,臉上掛著深深的疲憊,但那雙眼睛卻亮得嚇人。
“李隊,你看。”
他將那兩張剛定影好的8寸大照片鋪在刑警隊的辦公桌上。
那是吳建華屍體的頸部特寫。
在原始照片裡,這一塊因為閃光燈的首射,是一片慘白的高光區,什麼都看不見。
但在陳默這張經過了數十次手工“減光”和反差調整的照片上,那片慘白中,隱隱約約浮現出幾道暗色的陰影。
“這是……”李偉立刻拿起了放大鏡,整張臉幾乎貼在了照片上。
“這是皮下出血。”陳默的聲音很輕,卻字字千鈞,“位於死者頸後部,呈現出不規則的指壓痕形態。”
他指著其中一道陰影:“看這個形狀,是大拇指,再看這邊,是另外西指,這是一個成年男性,從身後單手掐住死者脖頸,用力向下按壓時留下的痕跡。”
。來起重地猛吸呼的偉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