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真不敢說原因。
但又不得不說。
朱聿鍵和薛國觀看了一眼孫傳庭,沒辦法,孫傳庭只好湊近,小聲說道:“回陛下……這戲乃是太祖所推。”
朱由檢真是愣住了。
原來,明太祖朱元璋極其厭惡戲曲,覺得戲子都是群不事生產的寄生蟲,還覺得元朝滅亡的責任有一半都在那些戲子身上。
一群有錢人的暗娼而已,竟然也敢耍威風?於是上臺就頒佈戲曲禁令,規定民間不得扮演帝王將相,更不能穿金戴銀。
太祖親自對當時的吏部尚書詹同說:“聲色乃伐性之斧斤,易以溺人,一有溺焉,則禍敗隨之,故其為害,甚於鴆毒!”
既然這些東西是精神鴆毒了,那必須禁止啊。
於是太祖在《大明律》中載有明文:“凡樂人搬作雜劇戲文,不許裝扮歷代帝王后妃、忠臣烈士、先聖先賢神像,違者杖一百。”
尤其是官員若敢高消費,在家裡搞戲班子、搭臺唱戲什麼的,下場更是慘不忍睹。
當時的大明官員若是家中有人敢和戲子成婚,太祖聽說以後都是不輕饒的。
但太祖不是什麼戲都不喜歡,他對崑曲這類南戲的興趣不小,這《琵琶記》更是他的心頭好,還強推過。
因為《琵琶記》裡的故事展現了孝悌等傳統忠孝觀,所以太祖爺在《大明律》又作了如下規定:“其神 仙道扮,及義夫節婦、孝子順孫、 勸人為善者,不在禁限。”
總而言之:戲劇作品一定要有教育意義。
朱由檢聽後更繃不住了:“那剛剛的《玉闕記》怎麼就能如此大膽?還能隨意編排當朝大臣?”
就是要歲月史書,也要等人死了再說吧?
既然大明對戲劇創作那麼嚴格,怎麼還能有這種事發生?
薛國觀忍不住了:“陛下,時代不同了……”
太祖那套規矩在英宗以後就逐漸沒了約束。許多民間文人也不再以從事戲劇創作為恥,反而覺得光榮。
特別是隨著大明商業文化濃郁,那些戲子一個個身價水漲船高,戲劇內容也逐漸放飛了自我。
尤其是“插演”這種形式大行其道,就是在正經戲劇中間插入一段莫名其妙的女子樂舞。
嘉靖時,一些江南地區的戲樓常常會出現一種奇景:臺上演的是三國故事,如禰衡罵曹操,罵著罵著,中間忽然跑來一群穿著清涼的女樂跳舞。
這種形式擦邊下流,但流量也是真的高,各地紛紛效仿。
朱由檢聽後,逐漸明白過來:“所以他們這戲樓裡,既有《琵琶記》和《牡丹亭》這種符合主流價值觀的正能量作品,也有《玉闕記》這種夾帶私貨的玩意兒,就是先樹牌坊再當婊子唄。”
薛國觀不太懂“正能量”和“夾帶私貨”的意思,但還是點點頭:“差不多吧,其實剛剛那部《玉闕記》也有些正經內容,比如寫小吳將軍為愛和為國征戰,還有柳姑娘殉情,也是主流劇情。”
朱公子聽後笑了。
戴著枷鎖跳舞還能這麼有私貨嗎?
現在還惹到自己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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