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男友賣到緬北後》第111章 公安接案(下)(1)

作者:夏雪冬冰·22天前

我的聲音在發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太悲傷了、太憤怒了、太多太多的情緒交織在一起、無法控制、無法抑制、無法隱藏的抖。我的眼淚在流,不是無聲的流淚,是那種憋不住的、像擰開了水龍頭一樣的淚。但我沒有停,因為我不能停,因為那些死了的人還在天上看著我,還在等我把他們的故事說出來,還在等這個世界知道他們曾經活過、曾經戰鬥過、曾經像人一樣死去。

我說了蘇琳交給我的證據,說了那些賬本、名單、資金往來記錄,說了那些國內保護傘的名字、職務、金額。我說了儲存卡,說了五張儲存卡,藏在五個不同的地方,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我說了林濤,說了接頭暗號——“昆明湖的水還清嗎?清,但不如滇池的藍。你是誰?蘇琳的朋友。蘇琳在哪?她在等她。”

我說了蘇琳還活著,在緬甸那邊的醫院裡,情況不太好,但還活著。我說了請你們去救她,請你們把她帶回來,請你們讓她也能見到她的媽媽,請你們讓她也能站在法庭上,指證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

我說完了。我不知道說了多久,也許一個小時,也許兩個小時。時間在那一刻失去了意義,像一條停滯的河,不動了,不流了,什麼都沒有了。只有我的聲音,只有兩位警察的沉默,只有我媽的眼淚,只有錄音筆的紅燈在閃爍,只有筆記本上密密麻麻的字。

李警官合上了筆記本。他的手在發抖,不是害怕的抖,是那種抑制不住的、像電流一樣的、憤怒和悲傷交織在一起的抖。他的眼睛紅了,不是哭,是那種被什麼東西哽住了的、像在忍著不哭的紅。他摘下眼鏡,用袖子擦了擦鏡片,又戴上。他的手還在抖,眼鏡在手裡晃來晃去,好幾次差點掉在地上。

王警官哭了。不是無聲的流淚,是那種憋不住的、像擰開了水龍頭一樣的淚。她沒有擦,因為她需要把所有的力氣都用在聽我說、記我說的每一個字上。她的眼淚滴在筆記本上,把字跡洇溼了,模糊了。但她沒有停,繼續寫,繼續記,繼續把那些從地獄裡傳出來的聲音變成白紙黑字、變成證據、變成將來法庭上擲地有聲的證詞。

李警官站起來,走到我面前,伸出手。他的手很大,很粗糙,手背上全是老繭和傷疤,但握得很緊,緊到我能感覺到他的決心,他的信念,他的那種“不管付出什麼代價,我都會把這件事查到底、把那些人抓回來、讓他們付出代價”的意志。

“林小禾,”他說,聲音沙啞得像砂紙磨玻璃,每一個字都像是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你放心,我們一定把他們繩之以法。”

繩之以法。這西個字從他嘴裡說出來的時候,我的眼淚又掉了下來。不是悲傷的淚,是那種終於可以放下、終於可以不用再撐著、終於可以把那些壓在心底、憋在胸口、快要把我撐爆的東西交給別人、交給警察、交給國家、交給法律、交給正義的淚。我握緊了他的手,我的手很小,很瘦,少了兩根手指,握不緊,但我用力了,用盡了我所有的力氣,用我那條從地獄裡爬出來的、斷了兩根手指的、縫了十七針的、還腫著還在疼的命。

王警官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個證物袋,透明的,塑膠的,拉鍊封口。她把證物袋遞給我,說:“儲存卡在裡面嗎?”

我從衣服裡面掏出那張儲存卡,一號,我藏的那張。它還在,沒有被水沖走,沒有被石頭撞碎,沒有被這個殘酷的世界從這個世界上抹去。它還在我的手心裡,還在跳動,噗通噗通噗通,像一顆心臟,像一個生命,像一個還在堅持、還在等待、還沒有放棄的希望。我把儲存卡放進證物袋裡,王警官拉上封口,在袋子外面貼了一張標籤,上面寫著我的名字、日期、編號。她把證物袋放進公文包裡,拉好拉鍊,拍了拍,確認不會掉。

“還有西張,”我說,“藏在緬甸那邊。工具間西北角的水池下,食堂灶臺的磚縫裡,廁所水箱的後面,鐵皮房床板的夾層裡,還有園區外面一棵大樹下的鐵盒裡。石頭上刻著一個十字,像墳墓。”

李警官在本子上記下了這些地點,字寫得很潦草,像蚯蚓在爬,但他寫得很快,每一個字都記下來了,不會忘。他把本子合上,塞進口袋裡,看著我,眼神很平靜,平靜得像一面湖水,但那面湖水的下面,有什麼東西在翻湧——不是憤怒,不是仇恨,是一種更深的東西,也許是決心,也許是信念,也許是某種他從穿上警服的那一天起就刻在骨子裡、融在血液裡、永遠不會改變、永遠不會動搖、永遠不會被任何東西收買或嚇倒的信念。

“林小禾,”他說,聲音很輕,輕得像風吹過枯葉,但每個字都像釘子,釘進了我的腦子裡,“謝謝你。謝謝你活著回來。謝謝你把這些證據帶回來。謝謝你沒有放棄。”

我搖了搖頭。不是不客氣,是“不要謝我”。不要謝我,要謝那些再也回不來的人。小鹿,小雨,阿昆,老劉,老趙,林濤,還有蘇琳。他們用命換來了這些證據,用命換來了我活著回來的機會,用命換來了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被繩之以法的可能。不要謝我,謝他們。謝那些在黑暗中、在地獄裡、在死亡面前,依然選擇了戰鬥、選擇了犧牲、選擇了用命去換一個也許永遠不會到來的正義的人。

李警官和王警官走了。門關上了。腳步聲在走廊裡漸漸遠去,越來越遠,越來越輕,最後消失了。我媽坐在沙發上,還在哭,不是嚎啕大哭,是那種無聲的流淚,眼淚從眼角滑下來,順著臉頰往下流,滴在衣服上,滴在手上。她沒有擦,因為她不需要擦,因為眼淚是熱的,因為眼淚是活的,因為眼淚是她在聽到了我的故事、知道了我的經歷、明白了她的女兒在那個地獄裡受了多少苦之後,唯一能表達的東西。

我走過去,坐在她旁邊,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很粗糙,手指粗短,手背上全是老人斑和青筋,但她的手很暖,暖得我渾身發抖。我握得很緊,緊到我能感覺到她的決心,她的支援,她的那種“不管發生什麼,媽都在,媽聽著,媽陪著你”的意志。

“媽,”我叫了一聲。聲音沙啞得像砂紙磨玻璃,每一個字都像是從喉嚨深處擠出來的,“我沒事。我還活著。”

我還活著。這西個字是我能給她最好的安慰。不是“我不疼”,不是“我忘了”,不是“一切都過去了”。是“我還活著”。只要活著,就有希望。只要活著,就能繼續走。只要活著,就能看到那些傷害過我們的人被繩之以法、被關進監獄、被槍斃的那一天。

窗外的陽光照進來,照在我們身上,照在我們的手上,照在我們緊緊握在一起的手指上。陽光是暖的,不是那種灼熱的、讓人出汗的暖,是那種溫柔的、像母親的手、像春天的風、像某種在說“你還活著,你還活著,你還活著”的暖。

我閉上眼睛,在心裡對那些再也回不來的人說了一句話。你們聽到了嗎?警察來了。證據交了。那些人,己經在路上了。你們不會白死的。我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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