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案推演大師》第105章 巢穴(1)

作者:歡快品佳肴·1個月前

陳永強死了,但倉庫牆上的那個“正”字還差一筆。

蘇嵐拿到搜查令後,我們重新進入了碼頭七號倉庫。這一次,技術科的人帶著裝置,把每一個角落都翻了一遍。牆上的粉筆“正”字被拍照存檔,地上的鞋印被提取石膏模型,菸蒂被裝進證物袋,連牆縫裡的灰塵都被吸塵器收集起來。

“蘇督察,這邊有發現。”一個技術員在倉庫最裡面的角落蹲著,手裡拿著鑷子。

我們走過去。他指著牆根的一條縫隙,裡面塞著一團揉皺的紙。他用鑷子小心翼翼地夾出來,展開,是一張貨運單的碎片。

只有三分之一,邊緣被撕爛了,但還能看清幾個字——“南洋”、“女”、“人數”。蘇嵐把碎片裝進證物袋,我蹲下身,用手電筒照著那條縫隙,往裡面看。縫隙很深,手電筒的光照不到底,但能看到裡面還有東西。

“把牆拆了。”蘇嵐說。

技術員猶豫了一下:“蘇督察,這牆是承重牆——”

“拆。”蘇嵐的聲音不容置疑。

二十分鐘後,工人在牆上鑿開了一個洞。牆後面是一個夾層,大約一米寬,兩米高,剛好能站一個人。夾層裡堆著幾個牛皮紙袋,還有一些檔案和一個相簿。

蘇嵐戴上手套,把牛皮紙袋一個一個拿出來,放在桌上。

第一個袋子裡,是幾份合同。紙張泛黃,邊角磨損,上面的字跡是手寫的,繁體字,筆跡工整。合同的標題是《勞務輸出協議》,甲方是一個叫“南洋貿易公司”的單位,乙方是空白。合同內容寫的是“乙方自願前往南洋務工,期限三年,甲方負責食宿交通”。但條款裡有一條——“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安排的體檢及後續醫療處理”。

“體檢?後續醫療處理?”沈青禾皺起眉頭,“這是賣器官的合同。”

蘇嵐把合同裝回袋子,開啟第二個。裡面是一疊照片,黑白的,有些模糊。照片裡是一艘貨船,船身上寫著“永昌號”。還有幾張是碼頭的照片,能看到幾個人站在貨箱旁邊,其中一個人的背影,和罷工照片裡的那個高大人影一模一樣。

瘸三。

蘇嵐的手指攥緊了照片邊緣。

第三個袋子裡,是一本相簿。封面是紅色的絨布,己經褪色,邊角磨損。蘇嵐翻開第一頁,我的手停住了。

照片裡是一個年輕女人,站在碼頭邊,身後是貨輪。她穿著一件碎花裙子,頭髮散著,笑得很開心。

“阿芳。”沈青禾低聲說。

第二頁,另一個女人,穿著同一件碎花裙子,站在同一個位置,身後是同一艘貨輪。

“小芳。”

第三頁,阿玲。同樣的裙子,同樣的位置,同樣的貨輪。

“她們都穿著同一件衣服。”蘇嵐的聲音有些發澀。

“因為瘸三給她們拍了照片,留作記錄。”我說,“裙子是道具,貨輪是背景。他要留下證據,證明這些女人是‘自願’的。”

“自願?”沈青禾的聲音冷了下來,“她們以為要去南洋過好日子,才穿上這件裙子拍照。她們不知道這照片會被用來證明她們‘自願’被賣掉。”

蘇嵐合上相簿,放在桌上。

“這些證據,夠抓瘸三嗎?”

“不夠。”我搖了搖頭,“合同上沒有簽名,照片裡沒有正臉,貨運單隻有碎片。瘸三從不留下首接證據。他讓別人替他簽字、替他拍照、替他做事。他自己躲在後面。”

“那他怎麼控制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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